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全省驻村第一书记轮换工作的通知》(豫组通〔2019〕42号)和《关于做好新一批省派第一书记选派工作的通知》(豫组通〔2019〕43号)精神,经研究,现就我校选派新一任第一书记工作做以下安排。一、人选条件省派第一书记选派,必须坚持在基层一线和急难险重任务中锻炼培养和考察识别干部的鲜明导向,严格人选标准和条件,紧贴派驻村需求,做到按需选人、精准对接。第一书记人选除具备《关于开展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的实施意见》(豫组通〔2015〕18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要重点把握以下三点:1.注重选派政治坚定、作风实,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原则上从优秀年轻干部中选派。2.一般选派副处级以上干部,注重把正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缺乏基层一线经历、未经受急难险重任务考验的干部放到基层去历练成长。3.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二、选派程序遵循民主、公开、自愿、择优的原则,采取组织遴选的方式。具体程序为:个人报名、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审查资格并经研究后上报初步人选,组织部对所有上报人选进行汇总,最后由学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我校选派的省派第一书记人
2019-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