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及录取办法

时间:2020-07-02浏览:1820设置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9号)和《河南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办法》要求,结合我校疫情防控工作和学科专业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科学选拔、分类面试;

2. 德智体全面衡量,重点考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

3. 尊重志愿,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

二、组织管理

2020年化学化工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长:江智勇  来俊军

副组长:郭玉明  李朝阳

  员:白正宇  范学森  仉华  张虎成  胡志国  李凌君

  书:常毅、柴国利

三、考核办法

(一)资格审查

依据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各类招生简章,于考核前由研究生院会同各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考核。

(二)考核形式

1. 申请考核和硕博连读两种招生方式,由各学院采取网络远程面试方式,按照学校“申请考核”制的步骤组织实施。

2. 普通招考初试采用远程笔试方式进行,拟定于75日全天,采用“超星智慧考试系统”为考试平台、腾讯会议系统为监考平台,组织考生进行网络远程在线笔试;

考试时间:

759:0011:00,外国语笔试

7515:0016:30,专业课一笔试

7517:0018:30,专业课二笔试

3. 复试

采用远程网络形式组织复试,具体复试时间、使用平台及复试要求另行通知,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1)学术水平考查

主要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a.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占50%

b.英语听说能力,占10%

c.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占20%

d.科研潜质,占10%

e.综合素质,占10%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有学术不端行为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工作

(一)录取规则

1.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考生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 录取为全日制的博士生须在学制内全脱产学习。

3. 初试为复试资格考试,即考生初试成绩符合化学一级博士点的复试线取得复试资格,录取以复试成绩为依据。

4. 录取时在尊重考生志愿的前提下,依据考生各项成绩计算出来的总成绩按导师报考生源排队、按导师招生计划从高到低录取。

(二)录取步骤

化学一级博士点拟录取考生,经学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无误后在学院网站公示,同时将公示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留存。汇总后的拟录取名单统一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待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审定后正式录取。

(三)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录取类别一经上报教育部,不得进行修改。

(四)体检

拟录取考生在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相应的体检安排由校医院决定。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核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未尽事宜,以研究生院规定为准。

 

附:化学一级博士点(070300)招生指标:25

 

                                           化学化工学院

                                          202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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