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细则

时间:2021-03-24浏览:5276设置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科学选拔、分类复试。德智体全面衡量,成绩、潜力、业绩并重,尊重考生志愿,分类别排队,择优录取,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二、组织管理

河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名单见附件1

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由学科负责人为组长,学科业务骨干为成员,负责对参加复试的导师进行培训,使导师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科学、高效组织复试工作。

面试小组由“学科专业复试小组”产生,负责进行考生的面试工作,并做好复试全程音频和视频留存备查。每个面试小组由5名(含)以上在职教师组成,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名,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老师不少于1

三、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与复试时间

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在国家复试线的基础上,精准划定了专业分数线,所有学科(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均不允许考生破格复试。

我院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一般为招生规模(扣除推荐免试人数)的1.2倍,个别生源充足的专业可以适当提高。我院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原则上复试分数线相同。

考生登录学校研招系统(网址:https://zhaosheng.eol.cn/10476/main/user/index),查询是否进入复试,我校不再发放复试通知书。

复试时间: 2021323-328日为第一批考生复试时间。在此期间,各学科自行确定复试时间、地点,并报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备案。

四、加分政策

加分政策执行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所有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准备书面申请与符合加分政策的支撑材料,相关材料需原件扫描并合成为一个pdf文件,并以“JF+考生准考证号+姓名”命名后一并发送至邮箱:hnsfdxyzb@163.com。研招科打印申请,审核并在申请上签署意见后,与其它证明材料扫描件一同转交我院,同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结果。

五、资格审查及要求

考生在复试前须准备相应的材料,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中按要求上传提交,接受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中,1-4项为材料所有考生均需提交;第5-8项为补充材料,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提交。材料列表如下:

必须材料清单:

1.二代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学生证,分段取得学历者的所有毕业证书);

3.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应届生加盖教务部门公章,非应届生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研究生院网站20201119日公布的《2021年硕士招生未通过学籍学历校验的考生名单(一志愿)》所列考生按该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补充材料:(提交前,请按下列顺序,将材料扫描并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5.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有工作业绩的,可以提供工作业绩材料;

7.专家推荐信;

8.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荣誉奖励。

相关要求:

1.学院于复试前对考生的上述材料进行核查。

2.资格审查时需核对考生的学历证号和学位证号(应届生核对学生证号)、身份证号、复试专业科目、加试科目等信息。

3.经核查后的考生信息将统一上报教育部。一经上报,信息不得改动。

4.资格审查不能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5.复试过程中每场考试均须安排专人对考生身份进行查验。参加复试的考生需于复试前准备好“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应届生需同时出示学生证”等材料,以备核验。

考生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录取报到时将审验上述材料原件,如发现有虚假行为,将取消录取资格。

六、复试内容、形式及成绩构成

(一)复试内容和方式

下面1-3三类考试中,单项均为百分制,参照在复试成绩中的占比,合计复试总成绩。复试内容如下:

1.外国语,包含听力、口语、专业外语。

2.专业课考试

3.综合面试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5.工作业绩考核(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复试方式采用网络复试的方式。具体详见附件2

(二)成绩构成

1.总成绩的构成

考生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00)×60% + 复试成绩×40%

2.复试成绩中各项所占百分比

分类

专业类别

考试科目占比

外国语

复试

专业

复试

专业技

能测试

综合

面试

合计

1.化学

2.药物化学

3.应用化学

4.课程与教学论

20

20

 

60

100

专业学位

1.材料与化工

20

20

20

40

100

2.生物与药物

20

20

20

40

100

3.学科教学(化学)

20

20

20

40

100

注: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工作业绩考核成绩(最高5分),加入综合面试成绩。

七、调剂

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成绩于复试前或复试后向所属学院申请调剂到非报考的学习方式。学院拟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和总成绩分类排队。

1.教育部针对不同的学科门类划定了相应的基本复试分数线。调剂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调剂的规定内容(详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九章)和我校招生简章及本办法的规定。

2.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不得接收调剂生。

3.调剂结束时间另行通知。学院将复试人员名单报研究生院(调剂考生必须于规定时间内在调剂系统中接受复试通知)。逾期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多余的招生计划由学校收回再次分配。

4.初试成绩符合要求但达不到我院复试条件或复试后未予录取的考生,可自行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

5. 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校外调剂和校内调剂)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6.考生报考单位、院系、专业、学习方式与拟参加复试的招生单位、院系、专业、学习方式等内容中,任何一项有不同即视为调剂。

7.原则上接收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生(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往届本科毕业生(已经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调剂到我校。已在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的同等学力考生方可调剂到我校。

调剂复试资格的优先顺序为:校内同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和学院(部)之间调剂、校内管理类联考不同专业学位类别之间、考试科目完全相同、统考科目相同门数、考试科目相似门数。相同优先级的按总分排序。 

八、录取

学院在“志愿优先、分类排队、择优录取、程序公开”的原则下,依据考生总成绩排序提出拟录取建议,并上报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同等学力人员加试本科主干课程2门,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专业课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外国语复试成绩低于30分者,或低于报考学科门类(类别)基本复试分数线(国家线)15分者,不予录取。

4.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因我院按一级学科招生,录取时按二级学科排队,考生复试的各项成绩由我院计算汇总后,并按上述方法计算总成绩(百分制),张榜公布,根据录取规定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6.校内调剂的考生,必须由录取专业进行复试。对于已经参加了原报考专业专业课考试的考生,调入专业可自行决定是否再次进行专业课考试,但必须重新组织综合面试。

特别说明:

录取时需确定毕业去向(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师计划录取的研究生为定向就业。非全日制学习方式仅限于部分专业学位(详见招生简章)。

1.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去向可选择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按定向合同就业,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非定向就业按研究生本人毕业时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

2.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不承担责任。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不转入我校,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如国家政策调整按国家规定执行。到校学习时间另行通知。

2021年录取的研究生全部需缴纳学费,学费按招生简章上发布的标准执行。研究生在读期间享受的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以及其他奖学金按有关管理办法(详见《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九、本办法由河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负责解释。

河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21324

附件1

河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长:江智勇  来俊军

副组长:仉    李朝阳

  员:马晓明  范学森  轩小朋  胡志国  王晓兵

辛鹏洋  刘玉荣  李凌君  尹艳红  白正宇

 

附件2

河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复试方案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实施背景

第一条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三个确保”的基本原则,稳妥做好今年研考复试工作:一是确保安全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二是确保公平性,无论采取何种复试方式,都必须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三是确保科学性,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按照上级部门的进度安排,学院制定统一录取标准,严格规范执行。严格执行复试过程管理,加强考试过程和导师、工作人员管理。

第二条 如调剂及复试时,新冠肺炎疫情尚未完全解除,则将采取远程面试方式,统一采用上级部门推荐或指定的复试平台,严格按照。各学科需提前告知考生网上复试软件平台,逐一确认考生网络、设备等是否具备复试条件,逐一解决,做好兜底保障。同时,各学科加强复试人员技术培训,使复试人员熟练掌握网上复试技能和流程。

第三条 网上复试时,各学科应制定远程复试办法,明确具体要求,并提前告知考生。优化复试内容,提高试题的综合性和开放性,加强能力考查。应明确考生面试环境安静、光线充足均匀、背景单一、画面适中、半身位上镜等。

 

二、组织、流程及评分要求

第四条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其中,院长为组长,主管副院长为副组长,各学科负责人为成员;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由学科负责人为组长,学科业务骨干为成员,负责对参加复试的导师进行培训,使导师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组织实施复试工作。

面试小组由“学科专业复试小组”随机产生,每个面试小组由5名以上在职教师(一般为副高职称或以上)组成,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名,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老师至少1名。主要负责考生面试和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做好整个过程的音视频留存备查。每个面试小组至少配备2名工作人员。

第五条 面试小组采取集中网络面试的方式,随机选定考生次序,实行每生打分制,严格分科目分项目打分,单科目成绩以百分计,之后再按权重换算为总成绩。

参加复试考生较多的学科可以组织 2 个面试小组,各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每个考生视频复试的流程建议如下:

流程

操作内容

1

面试小组通过视频核查考生信息、检查考生所处环境是否符合要求

2

随机抽取试题组

3

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

4

复试笔试科目的现场提问(含专业技能测试的现场提问)

5

同等学力进行加试科目的现场提问

6

综合面试

尽量保证每个考生只进行一遍即可完成资格审查、外语测试、专业课考试和综合面试等所有的复试内容。

第六条 面试小组成员在面试环节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应召开面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查评价意见。进行考生面试单科目成绩计算时,取其平均值。

三、复试实施

第七条 加强考生复试资格审查,规范考生在复试开始前的身份证明、环境验证操作。

在复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和“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核查重点包括考生报名时的报名照片和本人的对照以及考生身份证件的核查,考生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等,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检查重点包括考生是否独自一人,考生所处环境是否安静、背景单一、无辅助手段。

第八条 外语能力测试可全部采用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形式由学院各学科复试工作小组决定。

第九条复试专业课笔试考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取消笔试,将笔试考查内容以面试形式进行,单独计分;

专业技能测试取消实际操作,将考查内容以面试的方式进行,单独计分。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为两门。加试科目成绩属于资格考试,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十条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思维判断能力、举止表达能力、人文素养、心理素质等。内容和组织方式由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确定,并在复试前公示。

第十一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对往年研究生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由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在面试过程中对这些考生加强思想品德考核;工作业绩的核验由各学科组组织。根据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招生定位、学习方式、培养过程特点以及各专业学位全国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有关文件精神,对参加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进行业绩考核,考核成绩(最高5分),加入综合面试成绩。工作业绩计分办法如下表:

项目

计分

备注

获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或主持完成省(部)级研究项目

5

工作业绩总分不超过5分,同一项目计分就高不就低

获市级荣誉称号

或主持完成市级研究项目

3

获县级荣誉称号

或主持完成县级研究项目

1

核心期刊发表论文

2/

CN期刊

1/

 

四、特别说明

第十二条 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今年的复试比例为1:1.2,个别生源充足的专业可以适当提高。学院各学科按照实际情况制订本学科专业(以专业目录上公布的招生专业为单位划线,不可按照研究方向划线)的分数线(小数点后的数字可按进位处理)。在制订分数线时不得低于学校的基本要求。

第十三条 学院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各学科专业拟招生人数(接收的调剂生人数须注明)确定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学校审核通过后,学院将公开公布复试分数线、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各学科(专业)拟招生人数等,并逐一通知到每位参加复试的考生。我校不接受破格复试考生。

第十四条  我院化学专业按一级学科招生,录取时按二级学科排队,所有进入化学专业复试的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择参加复试的二级学科。

第十五条 体检工作,考生拟录取后在校医院统一组织,相应的体检安排由校医院决定。

第十六条 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招办要求,及时在学院网站、学校网站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布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学院的复试工作受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巡视监督,并接受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和社会监督。

第十七条 各学科要提前做好研究生招生网上复试工作方案,及时告知全体考生,制定相应应急预案,提前做好模拟演练。

第十八条 本方案由化学化工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3:2021年化学化工学院硕士招生各专业指标公布.xlsx

 附件4:化学化工学院2021年硕士招生复试分数线公布.xlsx

                  河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2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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