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第十四届“卢锦梭奖学金”评审通知

时间:2021-04-09浏览:986设置

一、评审对象:

化学化工学院2021年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三年级及以上的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只能获得一次)。

二、评审条件:

1.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身心健康,乐观进取,在读期间无违规违纪记录。

2.修完本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各门课程或规定的总学分,并且50% 课程考试成绩在85分以上(含85分),在校期间无不及格课程

3.应届硕士生已经完成硕士论文(交打印稿,须附导师在首页对毕业论文的评价意见),博士无此要求。

4.需满足如下科研条件:

1)术型硕士:在读期间至少发表(或录用)一篇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SCI源期刊论文;

2)专业型硕士,按学校规定执行,推荐人选参与研究生院组织的评审

3)博士:在读期间至少发表(或录用)三篇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SCI源期刊论文。

所有论文要求以河南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第一作者或除导师外第一作者,核心期刊论文不用列出;录用论文需提交导师签名的录用函;论文题目做超链接。

三、名额分配:

学术硕士名额为5名,专业型硕士1名博士名额为2名。

1、学术硕士:物理化学学科:推荐名额3名,由学院评审出2名。

其它各学科推荐名额各1名,由学院评审出3名。

2、专业硕士:各学科推荐名额1名,由学院共评审出1名。

3、博士:博士无需学科推荐,直接提交材料,由学院评审出2名。根据博士硕士实际够条件人数,序后列出候补名单。

四、时间安排:

1.414日上午1200前(或各所自行确定时间)申请表(研究生学院主页下载)一式二份及相关材料提交各学科进行初评,由各学科研究所所长具体负责进行推荐。

2.414日下午1700各学科推荐候选人并将相关材料交学院化学北楼N202。博、硕士提交材料时一并交个人申请表、汇总表电子版。

3.416日前由学院组织评审、报研究生学院审批并公布名单。

4. 根据学校通知举行颁奖大会。

河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2149

附件1 河南师范大学“卢锦梭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 河南师范大学“卢锦梭奖学金”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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