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生缴费有关事项的声明

    发布者:刘夏发布时间:2022-01-10浏览次数:2172

    近期,接到2022级新生反映,部分社会机构或个人联系学生违规收取学费。为进一步维护学生的权益,谨防上当受骗,作为主办高校,现就新生缴费有关事项做如下声明:

    1.我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收费政策,学生收费主要是学费、教材费等费用,具体收费方式如下:

    1)学费采用微信扫码方式统一交至“河南师范大学财务账户”,由学校财务系统生成电子收费票据,学生可自行查询、下载或保存电子票据。具体缴费流程和电子票据查询详见《2022级新生入学指南》。

    学校未委托且不允许任何机构和个人代收费用。

    2)教材由学校提供,自愿购买。如需教材,首次预交400/生(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2.我校在豫备案开展高等学历教育的校外教学点均经教育厅批准正式备案,年检合格的教学点通过如下官方网址查询: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年检结果的公示

    http://jyt.henan.gov.cn/2021/12-17/2367563.html

    除在河南省教育厅备案的教学点外,河南师范大学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宣传。严禁备案教学点委托与任何社会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宣传和收费,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合作,学校保留对一切从事损害我校声誉和权益的非法活动的社会机构或个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3.为有效解决工学矛盾,学生可自愿选择在学校本部学习或就近教学点学习。

    请广大考生务必注意,因本人轻信社会机构或个人的虚假宣传、虚假承诺、费用缴纳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河南师范大学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敬请广大考生、家长及社会公众提高警惕,提高识别能力,保护自己不受虚假承诺蒙蔽,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避免遭受损失。


    举报受理电话:0373-3325953

    举报邮箱:jxjyxy@htu.edu.cn

    特此声明!

    河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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