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成人高招报名须知——常见问题解答(四)

    发布者:刘夏发布时间:2025-09-01浏览次数:10

    关于录取方面的问题解答

    (一)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行网上录取,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录取期间,成人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要保证通讯互联互通。

    (二)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要求进行。即: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由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专业,同时负责处理遗留问题。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提交的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

    (三)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统考成绩和招生计划数分考试科类全省统一划定。其中,高起本、高起专的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类专业外)和体育类专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高起本、高起专艺术类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学校录取时作为参考;高起专的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药学类除外)专业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监狱管理专业、劳教管理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但不得低于相应考试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四)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按考生统考科目总成绩向招生学校顺序投档。对总分相同的考生,高起点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专升本依次按照专业基础课、政治、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对于有专业课加试要求的学校,根据学校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在文化课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文化课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向招生学校顺序投档。艺术类和体育类剩余计划不再组织志愿征集。

    对于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专业,以及专升本、高起本公安、监狱、劳教类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过20分。

    (五)考生电子档案是成人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报名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答卷扫描信息和考生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考试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五部分。考生电子档案内容须与考生报名信息审核确认通过的信息、考生各科考试成绩、考场记录等纸介质材料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

    (六)录取工作于128日至14日进行。

    (七)12138:00-18:00,上线落选考生访问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haeea.cn,登录“河南省成人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填报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录取工作于1214日进行。

    (八)成人高校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的录取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印章后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九)录取照顾政策

    录取前,所有取得加分资格的考生及免试生,均须在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3.符合专升本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和已取得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且“下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报考专升本的考生,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我省成人高校。

    4.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5.省、省辖市两级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30分投档。其照顾资格由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

    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获得省辖市级以上(含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及各省(区、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附件2)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苏区县、山区县(市)、脱贫县(附件3)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省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少数民族考生(以报名时提供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读出的民族信息为准)。

    8)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20001231日前出生,以报名时提供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出生日期信息为准)。

    9)获得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模范)教师。

    7.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照顾分数有差异的,其照顾分数取高分值,不得累计。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