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2026年第1期钢琴调律师培训及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通知

    发布者:宋明明发布时间:2026-04-14浏览次数:14

    钢琴调律是保障钢琴音准与音色、延长乐器使用寿命的关键技术,更是钢琴发挥最佳音乐表现力的重要基础。随着社会对音乐艺术教育重视程度的不断提升,国内钢琴保有量持续增长,琴童群体规模稳步扩大,家庭钢琴日常养护、专业琴行运营、各类演出场馆保障、钢琴生产及售后等多元场景,对专业钢琴调律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加,专业钢琴调律师已成为市场紧缺的技能型人才。河南师范大学作为具备钢琴调律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资质、经河南省人社部门备案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兼具专业教学实力与权威认证资质,为规范开展钢琴调律人才培养、满足行业人才需求,现将2026年度第1期钢琴调律师培训开班及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相关安排

    (一)培训对象

    1)从事钢琴制造、维修、调律及相关乐器维护工作的企业技术人员及自主从业者;

    2)各类院校、艺术团体、琴行及培训机构中的钢琴教学与管理人员;

    3)希望深入学习钢琴调律知识,提升专业技能的相关专业高校学生及社会人士。

    (二)课程内容

    严格对标《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聚焦钢琴调律职业道德、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等核心考点,结合实操要求,设计了音乐声学基础、律学基础、钢琴结构、钢琴调律操作、钢琴调整与维修、钢琴故障排除等核心章节课程,助力学员快速掌握考试重点与实战技能。

    (三)培训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5415—531日;

    培训及认定时间:拟定于20256月中旬开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培训方式依托河南师范大学音乐舞蹈学院开展线下实操指导;考试前集中开展线下辅导,聚焦核心知识点答疑及考试重难点解析。

    (四)培训结业权益

    完成培训后可获得河南师范大学钢琴调律师培训结业证书,可作为报考河南师范大学钢琴调律师技能等级认定考试的凭证。

    (五)报名方式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1009934666@qq.com;纸质材料上交至河南师范大学音乐舞蹈学院。

    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及考试安排

    (一)认定职业及等级

    认定职业:钢琴调律师4-12-05-02

    认定等级:五级(初级)、四级(中级)、三级(高级)、二级(技师)

    (二)申报条件

    参照《关于执行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申报条件的通知》(豫职评〔2023〕232号)具体要求执行详见附件1。考生报名的资格由河南师范大学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及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进行审核。

    (三)认定方式

    1)理论知识考试:闭卷机考,重点考核职业道德、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考试时间90分钟。

    2)技能操作考核: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考试时间120分钟。

    3)综合评审:仅二级(技师)需进行,评审时间不少于30分钟。

    4)合格标准: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两项成绩分别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技师需三科均合格)。

    (四)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信息登记表》(纸质,每人两份,贴2寸白底证件照片);

    2)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A4纸,一份,并按申报条件手写工作年限承诺);

    3)个人诚信承诺书一份;

    4)电子版证件照一张(近6个月内,白底免冠彩色,与登记表照片同一底板,不小于20KB,格式为*.jpg,文件命名为姓名+18位身份证号,如:张三410101200201010221.jpg”);

    5)对应申报等级所需的证书复印件或工作证明;

    6)按要求填写的考生导入模板电子版(切勿修改格式)。

    (五)等级证书

    认定通过后,由河南师范大学颁发相应等级的钢琴调律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信息可在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系统查询,全国通用,持有人纳入人社部人才统计范围。查询网址:http://jndj.osta.org.cn

    三、费用说明

    费用标准:初级(五级)1000/人;中级(四级)1200/人;高级(三级)1400/人;技师(二级)1600/

    缴费方式: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开通河南师范大学财务系统缴费权限,线上缴费。

    四、注意事项

    认定报名阶段,考生务必认真核对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防止因填报不准确,造成后续不能参加考试或证书信息错误。

    五、联系方式

    倪老师:13598680168

    丁老师:0373-3326705

    河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河南师范大学音乐舞蹈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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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关于执行《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申报条件的通知(豫职评〔2023〕232号).pdf

    附件2: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信息登记表.docx

    附件3:河南师范大学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4:考生导入模板.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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