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细则暨评优评先办法(试行)

发布者:石教乐发布时间:2023-02-26浏览次数:3608


体育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细则暨评优评先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弘扬“明德 正学 倡和 出新”的校风,全面提升研究生的科学文化素养,培养新时代高素质综合型人才,客观地评价其综合素质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综合测评的成绩是在校研究生申请奖学金、评优评先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综合测评应坚持德才兼备,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程序合理,规范操作,科学评价。

第四条:在评奖学金的上一学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评选:

1.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分者;不遵守校规校纪者;不良道德行为者;

2.学位课成绩低于75分者(不含75分);

3.非学位课成绩低于60分者(不含60分);

4.学籍异动未满一年者;

5.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者;

6.每年参加学校组织的学术沙龙活动少于3次(不包括3次)者;

7.每学期参加研究生开题、答辩者少于2次者;

8.参加专家讲座少于5场,每学年少于10场者。

第二章 综合评定内容和评定方式

第一条:素质发展综合测评主要包括的内容:专业素质、科研素质、思想道德素

质、文体素质四个方面。

第二条:素质发展综合测评实行量化考评,满分为100分。专业素质占40%,科

研素质占40%,思想道德素质占10%,文体素质占10%

第三章 测评内容

第一条:专业素质评定(40分):本年度英语六级/雅思6.5/托福95,加总分5分,

累计加分;专业课总分为35分,专业素质得分超过40分者按最高分40分计算。

专业课成绩包括必修课成绩和选修课成绩,其中必修课成绩总分为25分,选修课成绩总分为10分。换算公式:(个人所得必修课总成绩均数×20÷最高必修课总成绩均数)+(个人所得选修课总成绩均数×15÷最高选修课总成绩均数)

第二条:科研素质评定(40分):科研素质总分为40分,得分超过40分者按

最高40分计算。

测评公式:个人所得分÷班级(学术)最高分×40

1.论文

在校期间,以河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在体育科学(含SCISSCI一区)加90/篇;中国体育科技、北京体育大学学报、上海体育学院学报、体育学刊(含SCISSCI二区)加60 /篇;体育类CSSCI期刊(含SCISSCI三区)加40/篇;CSSCI30/篇;体育类中文核心期刊(含SCISSCI四区)加30/篇;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含EI)加20/篇;国家CN期刊(学院导向)发表论文加 6/篇。

注:以上论文的发表要求申请者应为独著、第一作者或除导师外第一作者。

2.会议

体育类国际重点学术会议书面交流加10/篇、墙报交流加15/篇、专题报告加30/篇;

体育类国际一般学术会议同体育科学大会、全国学生运动会科报会、学校体育科报会会议,书面交流加5/篇、墙报交流加10/篇、专题报告加20/篇;

体育类全国二级学术会议或其它经学院认定的体育类二级学会会议论文投稿(仅限2篇):墙报交流加1/篇、专题报告加3/篇;学院研究生论坛获奖(2分、1分)。

注:第一作者或除导师外第一作者,会议规定见附录二。

3.课题

以河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为申报单位主持校级项目加5分,主持院级加3

参与结项地厅级项目且进入前五名的加2分;

省部级、国家级项目不限名次加5分;

注:以上人员需出具相应的项目研究证明,立项、结项分别给予一半分,参与校级课题不加分,名次除主持人外计算。

4.获奖

国际重点学术会议论文获奖:一等奖30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0分;

国际一般及全国一级会议论文获奖:一等奖20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5分;

全国二级学术会议及省级会议论文获奖一等奖3分,二等奖1分;

参与国家级成果奖及以上:一等奖25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8分(参与)

参与省部级成果奖及以上:一等奖20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5分(前七)

参与地厅级成果奖:一等奖3分(前五)。

注:以上人员需出具相应的获奖证书或证明,同一成果获奖按照最高计分,

累计。

  1. 其他

参编著作:导向性出版社8分,一般出版社3分。

第三条:思想道德素质(10分)

测评公式:所得分÷最高分×10

1.参加学校组织的学术沙龙活动3次以上者加3分(包括3次),主讲一次加8分。

2.在参加完成每学期5场开题、答辩、专家讲座的基础上,每参加一场加1分。

3.获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干、优秀团员、文明学生者分别加10分,市级加5分、校级加2分;获省级、市级、校级先进班集体、样板党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等集体荣誉,其成员分别加10分、5分、2分。

注:同类称号重复获奖的按最高奖级别计分,不累加。

4.参加校、院志愿服务,每次加1分,最高5分,需出具校团委等部门证明。未经请假而无故缺席每次扣2分、早退或迟到者,每次扣1分。

5.获得校级文明及标兵宿舍的宿舍成员加2/人次。

6.班级以上干部(本学院兼职辅导员)年度评价获优秀者加3-5分,兼职按最高分计,

累计加分。

7.助管年度评价获优秀者加3分,班干部同时兼任助管的

累计加分。

第四条:文体素质(10分)测评公式:所得分÷最高分×10

1.通过学院或职能部门派出代表学校参加国家、省级比赛者加53分,获得前8名次由高到低依次相应加20181614121086分;14121086432分。

2.代表班级参加校、院级体育比赛者,每人加1分,获得前5名次由前到后依次相应加54321分。

注:1-2条获奖等级参照获奖名次。

3.通过学校、学院派出代表学校参加国家级、省级、校级组织的体育比赛活动中担当裁判者分别加642/次。

4.获院“优秀实习标兵”加5分,“优秀实习生”加3分。

5.获院“研究生教学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31分。

6.“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技能大赛、演讲比赛,获得国家级、省级、校级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分别加2018151585531分,参与者加1分。

7.参加校、院组织的文艺活动演出者每人加1/次。

8.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发表宣传稿加5/篇;河师大网站(含官方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发表宣传稿加2/篇;河师大报、青春在线(校团委)、广播站、体育学院主页等发表宣传稿加1/篇。以上均限前2名,宣传报道须以宣传我院活动为主。

注:1-7条需出具相应证书或证明,同一成果按照最高级别加分,

累计。

第五条:扣分项目

1.考试作弊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并扣10分,取消其评优评先一切资格。

2.无故缺课3次以上者,取消其评优评先一切资格。

3.参加校、院组织的学术讲座、学术论坛不够5/学期,取消其参与一等、二等奖学金和评优评先资格。

4.参加学院论文开题、论文答辩等活动少于2次以下者取消其参与一等、二等奖学金和评优评先资格。

 5.公益劳动、班会等集体活动,未经请假而无故缺席每次扣2分,早退或迟到者,每次扣1分,超过3次取消其参与一等、二等奖学金和评优评先资格。

第四章  附则

第一条:综合测评以年级专业为单位,对全体在校生进行测评,每年9月份对研

究生上一学年的综合表现进行测评。

第二条:研究生对测评结果有异议,可以以书面形式申请复议。

第三条:综合测评结果作为三好研究生、三好研究生标兵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奖

学金评选及组织发展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本测评总分为100分,综合测评评分按分数高低排列。

第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附录一:体育学院研究生论文发表导向性期刊及会议目录

序号

期刊名称

分类

1

体育科学

核心期刊

2

中国体育科技

核心期刊

3

北京体育大学学报

核心期刊

4

武汉体育学院学报

核心期刊

5

上海体育学院学报

核心期刊

6

西安体育学院学报

核心期刊

7

天津体育学院学报

核心期刊

8

成都体育学院学报

核心期刊

9

体育学刊

核心期刊

10

体育与科学

核心期刊

11

沈阳体育学院学报

核心期刊

12

广州体育学院学报

核心期刊

13

山东体育学院学报

核心期刊

14

首都体育学院学报

核心期刊

15

体育文化导刊

核心期刊

16

体育学研究

核心期刊

17

中国运动医学杂志

核心期刊

18

Journal of Science in Sport and Exercise

核心期刊

19

Journal of Sport and Health Science

核心期刊

20

Sports Medicine and Health Science

核心期刊

21

哈尔滨体育学院学报

一般期刊

22

南京体育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

一般期刊

23

体育成人教育学刊

一般期刊

24

吉林体育学院学报

一般期刊

25

体育研究与教育

一般期刊

26

河北体育学院学报

一般期刊

27

浙江体育科学

一般期刊

28

体育科研

一般期刊

29

湖北体育科技

一般期刊

30

体育科学研究

一般期刊

31

辽宁体育科技

一般期刊

32

四川体育科学

一般期刊

33

福建体育科技

一般期刊

34

山东体育科技

一般期刊

35

安徽体育科技

一般期刊

36

中国体育教练员

一般期刊

37

体育科技文献通报

一般期刊

38

体育科技

一般期刊

39

体育教学

一般期刊

40

青少年体育

一般期刊

41

中国学校体育

一般期刊

注:包括未列公办本科院校学报。如有会议或新增期刊,将通过学院学术委员会进行认定。

附录二:体育学院研究生论文发表导向性会议

一、国际学术会议。

 1.国际重点学术会议:体育类国际重点学术会议为奥运会、亚运会科学大会,论文录取形式分口头报告、墙报交流和书面交流。

 2.国际一般学术会议:经学院审批同意参加的其它国际学术会议,论文录取形式为口头报告(含大会报告或专题报告)。

二、全国一级学术会议。

 1.全国一级学术会议是指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所属的全国一级学会主办的全国性综合学术会议。

 2.体育类全国一级学术会议为中国体育科学学会主办的“全国体育科学大会”,论文录取形式分口头报告、墙报交流和书面交流。

 3.“全国运动会体育科学论文报告会”和“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科学论文报告会”学校视同为全国一级学术会议,论文录取形式分专题报告、墙报交流和书面交流。

三、全国二级学术会议。

 1.全国二级学术会议是指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所属的全国一级学会的分支机构主办的全国性学术会议。

 2.体育类全国二级学术会议为中国体育科学学会所属的分会主办的全国性专业学术会议,论文录取形式分口头报告(含大会报告或专题报告)、书面交流。

 3.国家体育总局各项目协会、研究会等主办的全国性学术会议学校视同为全国二级学术会议,论文录取形式为口头报告(含大会报告或专题报告)。

 4.“全国青年体育科学学术论文报告会”和“全国体育博士高层论坛”学校视同为全国二级学术会议,论文录取形式分口头报告(含大会报告或专题报告)、书面交流。

注:参与各类奖学金评定的期刊论文、会议需在评定要求的时间范围;

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取消一切评优评先资格;

在非法刊物上或会议刊发论文者,学院将通报批评。




河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2023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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