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关于开展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0-04-01浏览次数:289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师范大学教学奖励条例(试行)》(校教字[2003]270号)的规定,现将我校2006—2007学年度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河南师范大学教学奖励条例(试行)》的规定执行。
二、日程安排
1、5月22日前各单位统一报送教学优秀奖评选材料(不接受个人提交的材料),其中,参评教师需提交《教学优秀奖推荐书》(可在教务处主页“下载专区”下载,不接受手抄稿)一式15 份,10个学时的多媒体课件(拷贝后返还)、本学年度部分教案(校观摩教学比赛前1天交),参评教师授课情况以学校教务综合管理系统中的课程表为准。单位需提交推荐名单汇总结果与各推荐教师的专家、同行教师评议表。上述材料报送校教学优秀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2、5月23日—24日校教学优秀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单位推荐的参评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因不符合申报条件而被取消参评资格的教师所空出的名额不再进行增补。
3、5月25日上午10:00,全体参评教师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抽签决定观摩教学比赛顺序。
4、5月26日—27日举行观摩教学比赛,每位参评教师的讲课时间为25±1分钟,原则上必须采用多媒体课件进行教学,比赛时一律使用学校的多媒体设备,谢绝自带笔记本电脑。若比赛时间无变化,不再另行通知。同时,校教学优秀奖评审委员会综合评议产生获奖名单。
三、其他要求
1、各单位的评选推荐结果必须按规定在本单位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2、《教学优秀奖推荐书》中的单位推荐意见和教学优秀奖推荐名单汇总结果均必须加盖各单位公章。
四、指标分配
见《河南师范大学2006—2007学年教学优秀奖推荐限额表》,该表已发到各教学单位。
请各单位认真贯彻学校文件精神,做好本次教学优秀奖评选推荐工作。
联系人: 姜 良   曹素玲   联系电话:  3326192   3326159
 
教务处   
2007年4月25日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