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关于2011届双学位及第二专业近期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李沛发布时间:2011-03-28浏览次数:1487

各学院:

根据学校2011届毕业生毕业离校工作安排,2011届双学位及第二专业的教学、论文答辩、课程考核等工作定于528日之前全部结束,请各学院提前做好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所有开设双学位及第二专业的学院(包括单独开班与插班上课的专业)务必在41日前提交该专业的培养方案(纸质材料一式二份,要求教学院长签字,单位盖章,同时提交电子版),其中,双学位专业总学分为60学分,第二专业总学分为50学分。

2、请根据本通知所附修读双学位及第二专业的学生名单仔细核对各专业学生的信息(学生姓名、学号、专业)。

3、双学位及第二专业成绩如有不及格,必须补考,补考时间、地点、试卷印制等由开设学院自行安排。

4、双学位及第二专业的毕业论文应提交《双学位及第二专业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毕业论文(设计)文本》、《双学位及第二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申请及评阅意见表》、《双学位及第二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和《双学位及第二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相关表格请在教务处网页--下载园地下载,开设学院存档),并请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认真做好毕业论文各个环节的管理工作。

5、学生成绩由各开设学院统一填写在《河南师范大学第二专业、双学位教育专业学籍表》上,一式二份,交教务处考试管理科。

6、毕业资格及学位资格审核工作由各开设学院及各开设学院分学位委员会审查,教务处复核。

72011届双学位及第二专业学生(仅限07级学生,08级学生不需交)需提交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照片13张、21张,1寸照片2张分别贴学籍表上,其它照片供制作毕业证和学位证使用。

联系人:刘葳葳      3326194

        刘海涛      3326195

附件:2011届双学位及第二专业学生名单.xls

教务处

201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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