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关于开展2011年度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沛发布时间:2011-03-23浏览次数:2015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教信息〔200539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将2011年度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的范围及要求

    参评成果应为各学科或教育管理工作的信息技术教育教学及研究领域的论文类、著作类和应用成果类。参加2011年度评选的成果须符合《河南省教育系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豫教人字〔1999129号)规定的条件要求,发表或完成的时间应在2008512011430

1、论文类:包括论文、调查报告、实验报告、研究报告等。要求:论点明确,论述详实,论证严谨,格式规范,且能够理论联系实际,体现创新意识,具有一定借鉴和推广价值。参评论文要求封面、内容摘要、关键词、正文和参考文献等要素齐全。每人限报一篇论文,字数应在3000字以上,作者不超过3人。论文文责自负,严禁抄袭。一经发现有抄袭行为,取消论文的参评资格,并通报作者所在单位。
    2、著作类:包括著作、工具书等。参评著作要取得
ISBN统一书号,并公开出版发行。内容应与信息技术教育、教学相关,具备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全书字数应在10
万字以上,著作权清晰。对于著作权不明晰的,必须进行著作权确认,先由出版社对整部著作字数、每章节的字数和作者进行分割,再由著作权人签字确认,并进行公证。
    3、应用成果类:包括已完成的应用软件、硬件、项目、课题及用于教育管理和教学的课件、网络课程等。作品要注重学科特点,恰当地使用信息技术工具或软件,将形式与内容融合,突出信息技术在教育管理和教学中的创新作用。参评作品要求为原创作品,作者不超过
5
人。若发现有侵权行为,取消该应用成果的参评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二、评选等级及比例

    本次评选活动设优秀成果奖和组织奖。论文类、著作类和应用成果类等三类优秀成果分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授奖比例分别为
10%、20%、30%。获奖成果奖由省教育厅颁发证书。

三、材料报送要求
 
         1. 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的申报材料由各学院集体报送教务处,不受理个人提交的材料。

    2. 申报者须按要求填写《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见附件一),一式三份。学院汇总表(见附件二)电子文本在报送材料时一并上报。文件格式不得改变,纸张一律用A4纸,竖装,双面印刷。

    3. 申报论文奖或著作奖需提交原件1份;申报应用成果奖,存储数据载体形式一般采用刻录光盘或USB盘,同时提交部分测试数据和必要的测试口令。鉴定书或使用说明等材料需提交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验收后即时返还。

      4. 上报的材料要求使用纸质档案袋分装,每袋限装一项成果的材料,并将《申报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档案袋的正反两面。申报者应严格按照材料要求报送,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予接收。各学院应将材料分组、分类后上报。评审结束后,除硬件及论文、著作原件外,其他材料省教育厅不再退还。

    四、其他事宜

各学院请于2011510日前将整理好的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室(文科楼206房间)。

联系人:教务处秦豫皖  联系电话:3326192

电教中心海本斋 联系电话:33263608002 

 

附件一: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申报书.doc

附件二学院汇总表.xls 

 

 

 

                                          教务处

电教中心

201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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