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大力表彰在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教高[2011]279号)和《河南师范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及管理办法》(校教字[2009]5号)精神,现就我校教学名师奖评选、省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我校在编在岗、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承担本专科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退休的参评教师须为学校返聘教师,并由学校人事处出具返聘证明)。已获得各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相应级别的评选,上届校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可参加本届省级评选推荐工作。
2.“教学名师奖”评选优先考虑长期承担教学任务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优秀教师,特别是为低年级学生讲授基础课的优秀教师。
二、表彰名额
本届校级教学名师奖表彰名额为5名及以内,择优推荐1人参加河南省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的评选。
三、评选条件
1.申报人原则上须具有20年以上(含2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
2.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和质量工程建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发表教学改革研究论文一篇及以上(限第一作者)。
(2)担任省级、国家级规划教材主编,或主编的教材获省部级、国家级奖励。
(3)校级教学成果奖的第一完成人,或省级教学成果奖的前3名,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前5名。
(4)校级教学研究课题重点项目的负责人,或省级教学研究课题的前2名,或国家级教学研究课题的前3名(限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处室正式立项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5)校级精品课程负责人,或省级精品课程的前2名,或国家级精品课程的前3名,或国家级双语课程的前3名。
(6)省级教学团队负责人,或国家级教学团队的前3名。
(7)省级特色专业负责人,或国家级特色专业的前2名。
3.学术造诣高。长期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工作,且把学术成果应用于教学实践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承担省部级科研课题或教育厅重点科研课题或人才项目的主持人,或国家级科学研究课题的前2名。
(2)省部级科研成果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社会科学奖)获得者的前3名,或国家级科研成果奖获得者的前5名。
(3)在SCI、EI、SSCI、CSSCI源期刊或本学科顶尖期刊(以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规定的期刊为准)上发表5篇以上学术论文(文科限独著,理科限第一作者)。
4.积极参加教研室活动,自觉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授课水平,成效显著,对教学团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5.担任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导师,每年指导学生人数不少于5人(公共课教师除外)。
6.其他条件请依照《教育部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上述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申报教师须如实填写申报表,提交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且连续三届不得申报“教学名师奖”。
2.单位推荐。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按照职称、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年限和课堂教学工作量要求进行推荐。
3.学校评选。学校组织专家首先按照《教育部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进行书面评审产生校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入围教师再参加观摩教学比赛,每人讲课时间为15±1分钟,参评教师需有自己研制的多媒体课件。观摩教学比赛初步定在
4.校内公示。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5.学校审批。评选结果由校长办公会审议批准。
五、申报材料和时间安排
请各教学单位务必于
1.候选人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
2. 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3),一式七份,电子版一份;
3. 候选人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书,以及各项成果、项目、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套(请按照《候选人推荐表》中出现的先后顺序排列整齐),同时提交原件(验收后及时返还);
电子版材料可通过OA或U盘报送。
联系人:刘葳葳 电话:3326194
附件:
1.教育部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doc
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doc
5.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高等学校名师奖评选通知(网页)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