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教高〔2011〕747号)和《河南师范大学教学奖励条例(试行)》(校教字[2003]270号),我校决定组织开展河南师范大学第十届教学成果奖及201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申报本届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必须是2009年以来完成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通过2011年校级教学成果鉴定的教学成果。
2、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必须是2009年以来完成并且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通过2011年省级教学成果鉴定,且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的教学成果。根据教育厅文件,省级教学成果奖实行限额推荐办法,我校具有15个申报名额。
3、成果名称、成果完成人及完成单位必须与成果鉴定书所示完全一致。
4、本届教学成果奖重点奖励具有创新性和推广应用效果好的成果,成果应能够针对目前高等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法,实施效果显著,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效果。
5、严禁弄虚作假,成果完成人必须是成果的主要实际参与者。
6、作为主持人的成果限报一项。
二、申报材料
1、成果完成人需提交的材料:
(1)《河南师范大学第十届教学成果奖推荐书》(见附件1,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文件名为“成果名称+推荐书”)。
(2)《河南师范大学第十届教学成果奖推荐书简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文件名为“成果名称+简表”)。
(3)成果总结报告1份(限5000字以内)及电子版(文件名为“成果名称+总结报告”)。成果总结的格式为成果名称和成果内容,不得写成果完成单位和完成人等信息。
上述材料的电子版请放入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名称为:“单位名称+成果主持人姓名”。若一个推荐单位有多个成果时,请将本单位所有上述电子版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名称为:“单位名称”。
(4)有关支撑材料
成果完成人取得的相关成果如奖励、教改论文、教材等必须是具有成果完成人署名的成果,取得时间限定在2009年9月以后,请集中填写在《河南师范大学第十届教学成果奖推荐书简表》的第5页上。所填各项成果均需提供原件,并按照《河南师范大学第十届教学成果奖推荐书简表》上出现的先后顺序进行编号并排放整齐。
上述材料填写请参阅《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事宜说明(见附件3),并按要求填写后用厚牛皮纸袋装好。每袋限装一项成果的材料,并将《推荐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
2、各推荐单位需提交的材料:
《河南师范大学第十届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见附件4,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及电子版(文件名为“单位名称”+汇总表)。
三、申报时间
申报教学成果奖的各项材料请务必于
单位名称 | 时间 | 单位名称 | 时间 | ||
数学学院 | 上 午 | 8:20-9:00 | 体育学院、文学院 | 下 午 | 2:30-3:00 |
物理学院 | 9:00-10:00 | 外语学院、政管学院、经管学院、公务学院 | 3:00-4:00 | ||
化学学院 | 10:00-11:00 | 教科院、美术学院 | 4:00-4:30 | ||
生命学院 | 11:00-11:30 | 音乐学院、法学院 | 4:30-5:00 | ||
计算机学院 | 11:30-12:00 | 其他 | 5:00-5:30 |
为保证申报工作有序进行,如期完成,请各成果完成人和推荐单位自觉遵守申报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
开展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是巩固人才培养在高校中的中心地位,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深化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共同做好本届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工作。
联系人:祁巧艳 联系电话: 3326192
1、《河南师范大学第十届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2、《河南师范大学第十届教学成果奖推荐书简表》
3、《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事宜说明
4、《河南师范大学第十届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
5、《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6、《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
7、河南师范大学主持完成的通过2011年省级鉴定的教学成果一览表
8、2011年通过结项鉴定的河南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一览表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