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关于申报2011年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李沛发布时间:2011-10-10浏览次数:9911

各学院、各有关科研机构:

根据《教育部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介绍》和《河南师范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管理办法》精神,现将2011年我校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计划宗旨

通过实施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旨在探索并建立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倡导以本科生为主体的创新性实验改革,建设校园创新文化,形成浓厚的创新教育氛围,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带动广大学生在本科阶段得到科学研究与发明创造的初步训练,逐步获得独立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提高创新实践能力。

二、申报对象

本年度项目申报对象为2010级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学年总评成绩排名在前50%,对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技术开发、社会实践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项目申请者可以是个人或团队,团队成员以2-3人为宜,最多不超过5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分工;本年度每位学生只能参与一个项目进行申报

三、申报要求

1、选题

本年度立项项目分为两类,一类为普通创新实验项目;另一类为全国“挑战杯”竞赛培育项目,此类项目旨在选择若干项应用性强、技术领先、在科技发明创造方面具有原创性的项目进行重点资助,其最终研究成果需提供科技产品。“挑战杯”竞赛培育项目由学生和学院自由选择申报,但申报名额包含在分配给各学院的推荐申报校级重点项目的名额中,

申请立项的各类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必须是学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设计的研究项目,所有研究内容必须由学生独立完成。学校鼓励以实验为手段,以创新为目的,以解决本学科及其交叉学科、企业研发及自然界和人类生活中的某一问题为出发点,以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研究方法创新为主的课题。指导教师在指导学生选题和确定研究内容时应注意与学生科技竞赛相结合、与教师科研相结合、与生产实践相结合、与学术前沿相结合、与技术开发相结合。并遵循量力而行、循序渐进的原则,避免项目过大、偏难。

2、研究周期

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两年。

3、指导教师要求

申报校级项目者,指导教师应具有讲师及其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申报国家级项目者,指导教师应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主持国家、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科技竞赛和科技开发成果特别突出的副教授,且同时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鼓励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学科带头人担任指导教师。

本年度每位教师同时指导申报的校级项目不能超过4项(含2010年立项项目)。

四、申报立项程序

1 113,各学院按照学校分配的申报名额(见附件1《河南师范大学2011年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规划和推荐项目数量一览表》),向教务处报送以下材料:

1)《河南师范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纸质和电子稿,一式一份)和相关支撑材料一套(主要指申请人和指导老师的相关科研成果复印件)。

2)《河南师范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书(匿名评审用)》(见附件3,仅提交纸质,一式三份).

3)《第二批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立项高校学生项目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工作表1)、《第二批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立项高校项目指导教师信息统计表》(见附件4工作表2)、《第二批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立项高校项目参与学生信息统计表》(见附件4工作表3)(纸质材料和电子稿,一式一份),其中,校级一般项目和学院自筹项目无需填写工作表2和工作表3

以上材料请按时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2、学校将组织专家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书面评审和答辩评审,申报全国“挑战杯”竞赛培育项目和校级重点项目者均需提前做好答辩准备,由项目负责人以PPT形式演示,每个项目答辩时间限定在5分钟以内。(参加答辩的具体项目名单及答辩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答辩评审采取匿名答辩,课件上不得显示学院名称、项目成员及指导教师姓名,答辩内容主要包括:

1)选题背景、意义及主要解决的问题;

2)项目研究方法及可行性分析(如何自主设计实验、自主完成实验、自主管理实验);

3)项目成员组成及分工。

4)项目的创新与特色以及如何在实施过程中获得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的收获。

5)经费预算(详细列出经费支出项目及额度)

3、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公布2011年度立项项目及各项目资助额度。

4、签订《河南师范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合同书》(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其他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管理,组织开展动员会、经验交流会、项目说明会等行之有效的活动,使此项工作有效开展。

2、全校各类实验室、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均应按照《河南师范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规定向项目参与学生免费开放,安排专人负责为申报项目的学生提供考察实验条件的便利,并优先安排使用仪器设备。

3、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等管理规定均按照《河南师范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4、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时间严格按照项目合同书约定时间进行,学校和学院联合组织专家负责实施。项目结题验收时须提交项目合同书约定的各项成果以及相关支撑材料。

5、鉴于国家“十二五”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任务尚未下达,因此,有关国家级项目的要求以教育部新的政策为准。

未尽事宜,请致电3326192咨询,联系人:秦豫皖

附件:通知正文及附件点这里下载

附件1 河南师范大学2011年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规划和推荐项目数量一览表

附件2 河南师范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书

附件3 河南师范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计划”项目申请书(匿名评审用)

附件4 工作表1第二批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立项高校学生项目情况统计表

工作表2第二批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立项高校项目指导教师信息统计表

工作表3第二批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立项高校项目参与学生信息统计表

 

教务处

201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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