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2011—2012学年春季学学期的排课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本次排课流程、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
1、10月27日-11月4日
(1)各学院务必于11月2日之前完成教务管理系统内教学计划中2011—2012学年春季学期08、09、10、11年级课程的审核校对工作(11级是对10级第二学期课程的复制),确保做到课程无遗漏,课程类别、学时、学分、周学时等信息正确。同时设置实践环节(如08级的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09级的微格教学)。
2010年级只录入、设置第四学期课程(先在录入理论课程或实践环节信息处录入新课,不能在原有课程上修改,然后在设置专业理论课程模块下设置课程),要求:①原则上按修订的培养方案执行;②录入课程时必须设置课程类型(理论课、实验课、技能课),不然无法进行评教。
(2)11月2日下午对系统内教学计划进行读取,生成2011—2012学年春季学期各专业开课计划。如开课计划有变更请于3、4日(仅两天时间)在系统中做出申请,并填写《教学计划调整报告单》(请登录教务处主页,在“下载园地”栏目中下载),之后到教务处教研室审批并在管理系统中做出修改。因2010级心理学课程改在春季开课,请在教学计划读取后,在申请学期开课变更中增开心理学(限师范类专业)。
(3)各单位填写面向全校学生开设的公选课开课计划表(登录教务处主页,在“下载园地”栏目中下载)于11月4日前交到教务处质量管理科(214室)。校级选修课原则上从上学期开设的课程中选出,不再接收新课,具体课程见附件。校级选修课设2个时间点4学时,每个老师最多只能带两个上课班。
2、11月7日-11月20日
(1)请各教学单位11月7日-13日将本学院2010-2011学年秋季学期各年级专业所有限选课和任选课(不含校级选修课)进行预选。可打印学期开课计划,交由学生负责人统计。要求统计尽量准确,选修课教学任务的人数设置,以统计数据为准。
(2)在选修课预选的同时,各学院可以先做必修课的教学任务。全部的教学任务(必修课和选修课的),要求在20日以前全部做完。
(3)各任课老师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出特殊排课要求的,请提前向本教学单位提出,由各教学单位整理后A4纸打印,教学院长签字加盖公章后集中报选课中心处理。
二、注意事项
1、审核过的开课计划中所列各课程,都必须有相应的教学任务,未做任务的课程,将会漏排。
3、任务中排课周次原则上依据事实情况。2008级使用1-9,2009级、2010、2011级使用1-18。若个别专业有特殊情况,请告知选课中心后再作特殊处理。
4、原则上每一条教学任务只能有一个主讲教师。若某课程存在分段上课情况的,请将相应教学任务按照每个段上课始末周次分成多个,更改相应始末周次,然后在每个任务中填写该段相应的任课老师,并将同一上课班的分段教学任务设置为同一上课班组。
5、若同一门课有多个老师担任多个教学班,则在制定每个老师的任务时都要将该课程的所有行政班合入任务中,以便这些行政班下的学生可以选择任意一位老师的上课班,相应每个上课班总人数应修改为所含行政班学生总数除以分成的班数所得大致平均人数。
6、所有不同老师带的、多选一的课程或上课班,务必设置上课群组,方便统一安排学生时间。
河南师大教务处
201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