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关于2012届普通本专科毕业生采集学历证书图像信息的通知

发布者:李沛发布时间:2011-11-04浏览次数:3727

各学院:

经与新华社河南分社协商,决定我校2012届普通本专科毕业生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在2011年12月25号进行。由于照相工作量大,时间集中,要求各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班辅导员要切实负责,认真组织。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1年12月25日。

二、地点:阶梯教学楼。

三、收费:每人15元。由各学院统一收取,并以学院为单位于2011年12月5日至15日收齐后交到邮政储蓄所(直接告诉柜台交毕业生图像采集费用即可),之后把存款凭条和交费学生名单于12月15日下午18:00前交到教务处教务科(文科楼二楼204房间)

四、各学院学生图像采集时间及分组安排:

本次图像采集共分五个组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组别

时间

学院

人数

合计人数

第一组(JT-101教室)

8:30

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343

666

10:00

经济与管理学院

323

13:30

外国语学院

483

483

第二组(JT-201教室)

8:30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333

597

10:00

软件学院

264

13:30

文学院

409

409

第三组(JT-202教室)

8:30

政治与管理科学学院

352

634

10:00

教育科学学院

282

13:30

生命科学学院

388

388

第四组(JT-301教室)

8:30

体育学院

365

598

10:00

美术学院

233

13:30

音乐学院

205

573

14:30

社会发展学院

368

第五组(JT-302教室)

8:30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353

619

10:00

法学院

266

13:30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

376

512

14:30

公共事务学院

136

五、注意事项

1、各学院毕业班辅导员负责以专业为单位按照学号从小到大顺序组织学生到新阶梯楼前排队进入相应教室在座位上等候。照相时,学生不得以各种理由插队,以免造成将来照片混淆。

2、各学院要通知到每位应届毕业生按时参加照相。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在校统一照相者,可在春节以前到各省市新华分社(河南省新华社地址:郑州市花园路85号新华社河南省分社大厦北边黄楼信息采集办公室),凭学生证单独交费照相,并将冲印照片及照片光盘寄往以下通信地址:

河南省新乡市建设东46路 河南师范大学教务处教务科收

邮政编码:453007   联系电话:0373—3326195

3、学生如不按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照相活动,造成学校不能及时收到照片,影响毕业证书制作发放及电子注册者,责任由个人承担。

 

 

教务处

201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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