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现设本科专业整理和201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2〕34号),现将2012年我校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和整理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原则
1、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附件1)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附件2)文件精神和我校专业布局调整情况,对我校本科专业“十二五”规划进行适当调整。
2、新增专业要有利于优化学校学科专业结构。完善学科结构,扩大学科门类,积极增设农学类和医学类专业。
3、新增专业要有利于优化学院专业结构。学院调整后,部分学院专业数量减少,优先考虑专业数量少的学院增设新专业。如生命科学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法学院、环境学院、水产学院、旅游学院等。今年各学院可新增一个专业,近几年增设专业较多的学院今年原则上暂缓增设新专业。
4、新增专业要与社会需求紧密结合。新增专业要紧密围绕经济社会人才市场需求,生源数量充足、质量高,毕业生有明确、稳定的就业领域。新增专业以基本专业为主,特设专业和部控专业为辅,严格控制新专业目录外专业。
5、新增专业要充分考虑利用学校教育资源。新增专业要充分考虑学校现有学科专业依托、师资、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实践教学基地等条件,充分发挥各类教育资源的整合效益。
6、已通过2012年学校新增专业预评审的专业优先,分别为酒店管理、艺术与科技(会展艺术与技术)、生态学、文化产业管理、小学教育、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法)。
二、申报材料
1、2012年度申报新专业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以下简称新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执行。
2、各学院要在认真论证的基础上,于2012年10月25日下午6点(本周四)前将拟申报专业名称报教务处教研室,逾期不报者视为弃权。于10月29日上午9时(下周一)前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目录内专业》(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或《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目录外专业》(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提交到教务处教学研究室。同时提交电子文档。(注:所交材料不允许更改。)
3、由于本次新专业申报要网上公示,需网上提交附件材料(见附件《通知》正文中的网上申报示意图),要求各学院于2012年10月29日上午9时同时提交专业附件材料电子版,并分类建文件夹,文件夹命名为资源描述内容。
三、论证时间
论证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要求在10月29日上午前准备好汇报PPT(按申请书汇报),时间10分钟以内。
四、现有专业整理工作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附件5)对本学院专业进行整理,学校已整理出《河南师范大学现设本科专业及变更信息一览表》(附件6),请认真核对,如有异议及时与教务处沟通,并将待确定的专业信息于2012年11月1日前报教务处教学研究室。
联系人:祁巧艳 电话:3326192
附件:(通知正文及附件点这里下载.rar)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
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
6、河南师范大学现设本科专业及变更信息一览表
教务处
201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