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关于第1-2周校内实习教室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李沛发布时间:2013-09-03浏览次数:388

各相关学院:

因10级第1-2周校内实习,要用教室的学生较多,建议各学院自行安排,使用本学院课表中13级上课所用教室,凭本学院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使用,不再到教务处盖章。如有教室冲突,各学院自行灵活调整。如需使用多媒体设备,再到教务处盖章。

 从第3周开始,给各学院分配固定答疑教室,学院签字盖章后仅能使用自己的答疑教室。如需使用多媒体设备或其它教室,仍需到教务处审批。

 

教务处

201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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