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度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师〔2014〕90号)》文件精神,现将组织申报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课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教师工作会议精神,深化教师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促进高等院校和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县级教师培训机构以及各级教科研部门的紧密结合,按照培育组建、团队申报、评审认定、合作研究、绩效评价、结项奖励的程序,引导高等师范教育与基础教育的协同创新,促进广大教师学习教育教学理论、提升科研能力、提高教学水平、解决实际问题,逐步引导广大教师向教育实践专家转变,研究、实验、总结、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教师教育研究和创新实践成果。
二、立项数额
我校将按照省教育厅分配的名额择优推荐重点项目10项,一般项目20项。
三、申报要求
(一)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较高的教师教育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其中,重点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同时,项目负责人在相关领域要有一定的研究积累,并按要求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和最终研究成果评议会,汇报课题研究成果。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只能主持申报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原则上不能超过2个项目。已承担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在规定周期内尚未结项者,不得申报新的课题。
4.高等院校实施“双导师制”中聘请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中小学一线教师,可以作为课题主持人进行申报。支持和鼓励高等学校、中小学一线教师和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教师、教研员、教育科研人员联合申报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
5.项目成员中必须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研员或教师进修学校教师、从事基础教育管理的人员参与,比例不少于40%。项目组成员不超过8人(含负责人)。
(二)研究要求
1.申报项目选题必须符合《课题研究立项指南》(见附件1)要求。
2. 项目负责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除取消项目申请资格外,并对有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
3.课题研究强化实践的价值取向,着力解决实践问题,必须紧扣所研究的课题内容,有系统翔实的文献综述,有科学、可行的研究路线和技术方案,重点突出,难点明确,创新点清晰,按时呈报研究成果,确保成果质量。
四、研究期限、成果形式
1、重点课题(含委托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一般项目和指导性立项项目原则上为1年。
2、成果形式为论文、专著或研究报告。
五、申报方法及时间
各申报单位务于3月12日(周三)上午10:00前将有关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室(文科楼206),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须报送的材料包括:
1. 《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一式3份)、《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含电子版)。
2.相关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加人员2011年以来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包括与项目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的著作或发表的论文复印件(一式一份,按序装订成册)。申报重点项目的需同时提交项目负责人的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联系人:祁巧艳 3326192
1.课题研究立项指南
2.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3.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