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5届毕业生校外实习阶段即将开始,为进一步加强毕业生校外实习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圆满完成实习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
要从实习期间的交通安全、操作安全、人身财产等伤害事故处理、危机事件处置、饮食卫生安全等方面对学生进行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自律意识、防范能力以及面临突发事件的应变处理能力。
特别就以下行为加强教育管理:
1、交通安全意识薄弱,如不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不看红绿灯,不走斑马线、人行道;乘坐公交车,因抢座、占座现象引发矛盾冲突;乘坐非法营运和无安全保障的车辆。
2、违反校外实习期间住宿相关规定,如现金、笔记本电脑、手机等贵重物品存放在宿舍,离开宿舍不锁门;使用酒精锅、热得快、电热锅等违规物品;私拉电线、网线;喝酒、醉酒后引发群体事件;外出上网、晚归。
3、违反校外实习纪律,如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实习单位,不履行请、销假制度;不遵守实习单位规章制度,不服从单位的管理和工作安排;不遵守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易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等。
4、自我保护意识薄弱,提示和警示学生不与陌生人联系,不轻信他人花言巧语,不食用饮用陌生人的食品饮料,不乘坐无正规营运牌照的黑车,陷入传销陷阱等。
二、进一步加强与实习单位联系
在实习期间,实习指导教师要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学生实习岗位,全面了解实习学生的生活状况和安全环境,加强学生日常管理,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切实落实安全措施,对各种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定时通过电话或短信等形式进行安全防范提示和警示。
对每个同学要求每周至少应与所在实习小组组长联系1次,实习小组组长每周至少1次把本小组的实习进展、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向实习指导教师汇报,指导教师应记录在案,随时掌握学生安全动态,发现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不得瞒报或迟报、漏报。
学院实习领导小组应对各实习小组进行抽查,掌握各实习小组实习进展情况;对指导教师的指导工作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查,至少一个月召开一次实习指导教师工作例会,了解本学院实习任务开展情况,校外实习期间,各学院实习领导小组应至少到各实习基地巡回指导一次,对不能完成实习任务的实习生所在实习基地及时进行沟通了解,做出工作调整。
三、学生必须服从实习单位领导和指导老师的安排,接受安全教育
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相关规章制度,服从实习单位的指挥。学校再次重申,学生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确需离开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实习单位领导、实习单位指导老师、我校实习指导教师、辅导员批准报教学学院备案后方可离开。
四、落实责任,共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组织专门会议,研究加强毕业实习期间安全管理措施,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教育,制定本学院的《校外实习生指导、管理、联系、检查监督实施细则》,采取有效措施,对实习指导教师、年级辅导员、实习小组负责人提出明确职责,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五、建立逐级汇报制度
各学院建立良好的实习生、实习指导教师、实习领导小组三方过程管理层级模式,保障实习安全有效的顺利进行。工作流程图如下图所示,不按规定程序、时间、内容进行管理的,发生问题后果自负。
请各学院务必在实习生前往校外实习基地出发前,召开学院实习领导小组成员、全体实习生、全体指导教师工作会议,认真传达、落实本通知要求。
教务处
201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