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关于进一步落实听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沛发布时间:2014-10-30浏览次数:1785

各相关单位:

为了加强课堂教学质量监督,固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本学期开学初(831日)教务处发布了《关于新学期听课工作的通知》,目前已进入本学期第九教学周,为了使听课工作落到实处,请各单位按照《关于新学期听课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好听课任务。

经征求有关校领导意见,校党政领导本学期剩余学时的听课不再安排统一听课,由党委办公室和校长办公室征求相关领导意见后,由教务处确定听课时间、听课学院和听课课程;其他职能部门(教务处、学工部、学生处、校团委)听课安排由教务处负责落实;各教学单位(党政领导、教学秘书、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听课安排由分管教学的院领导负责落实。

一、  听课任务

1.      校党政领导每人每学期至少听课4学时,其中,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每学期至少听课6学时;

2.      教务处正、副处长,学生处正、副处长(学工部正、副部长),校团委正、副书记,每人每学期至少听课6学时;

3.      各教学单位党政领导每人每学期至少听课4学时;其中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副主任)每人每学期至少听课6学时;

4.      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教务处各科室科长每人每学期至少听课2学时。

二、  工作要求

1.     听课领导或教师须提前到达教室;

2.     事先不通知授课教师;

3.     每次至少听课1学时;

4.     听课人员要认真填写《河南师范大学听课记录评议表》。校领导及各职能部门的《听课记录评议表》应及时交教务处,由教务处负责汇总、反馈和存档;各教学单位的《听课记录评议表》由各教学单位负责汇总、反馈并于本学期末报教务处存档。

三、  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伟彦;联系电话:3326195

 

教务处

201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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