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关于统计2014年度本专科教学工作量的通知

发布者:李沛发布时间:2014-12-24浏览次数:1581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拟对2014年本专科教学工作量进行统计及核算。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教学工作量统计

1.       工作量的统计范围包括理论课、实验课、技能课、毕业论文(设计)、实习、微格教学、本科生导师、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监考、同行督导及学年论文等,计算标准参照《河南师范大学本专科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执行。请各单位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填写《2014年本专科教学工作量统计表》(附件2),认真、完整、准确做好统计工作。

2.       理论课、实验课、技能课工作量的统计

(1)       课程代码、课程名称、选课人数:以培养方案和教务系统数据为参照标准。

(2)       上课周数:根据校历,本年度的两个学期按19周计算工作量;秋季学期14级按从第4周开始上课计算工作量。

(3)       学时数:除第(2)条所列以外,实际上课学时高于培养方案中的学时的,按培养方案计算;实际上课学时低于培养方案中的学时的,按实际上课学时计算。

(4)       教师职称:以教务处下发给学院的《课表基础数据》(附件3)为参照依据。如存在教师职称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需向教务处核实后填写。

(5)       所有课程分学期、分年级填写。学期:先春季后秋季;年级:从高年级到低年级。每个年级同一门课程填在一起。

3.       实习、实践环节工作量的统计

(1)       毕业论文的工作量:2010级毕业论文工作量统计,按教务系统中2010级各学院实际人数进行计算,以教务处下发的《毕业论文工作量基础数据》(附件4)为准。

(2)       学年论文的工作量:按教务系统中学生实际选课并有学年论文成绩的人数进行计算。

(3)       实习的工作量:2011级教育实习I(校内阶段)和专业实习I(校内阶段)教学工作量的统计,以教务系统中选教育实习I和专业实习I的人数为准进行计算。2011级的教育实习II(校外阶段)、专业实习II(校外阶段),以及2010级教育实习III、专业实习III工作量以各学院选派的实习指导教师人数计算。其中,教育实习III(教育研习)的指导教师每天按6个标准课时计算;专业实习III在校内进行的,按实习I工作量标准计算,在校外进行的,按实习II工作量标准计算。

(4)       微格教学的工作量:以教务系统中2011级选修微格教学的学生人数和微格教学轮数进行计算。

(5)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工作量:按2012年立项且2014年组织结项的项目为依据进行计算,该部分工作量以教务处下发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量基础数据》(附件5)为准。

4.       其它工作量的统计

(1)       本科生导师的工作量:按2011-2014级在校本科生人数进行计算,以教务处下发的《本科生导师工作量基础数据》(附件6)为准。

(2)       监考工作量:全校统一安排时间内考试的课程,按照学院报送的考试安排进行计算。全校安排的考查课(大学英语、军事理论等),使用学校分配的教室安排监考教师的,按照各学院报送到课程承担单位的考试安排统计计算。全校统一安排时间内考试的课程,教学院长巡考、监控人员和学院巡考的工作量,按照学校安排的排班次数及学院报送的考试安排次数计算。

(3)       同行督导工作量:听课次数以听课记录和对应被评教师的同行专家评价表为准,每一份听课记录和评价表作为一次;听课记录以听课时的原始记录为准,不能打印,不能后补,听课记录上需有听课教师签字。听课记录和评价表提交原件,按听课教师、听课时间先后顺序装订,教务处审核完毕返还学院。听课教师名单以开学初各学院提交的专家组名单为准,后加的教师不再计工作量。各学院请将本学期学院同行专家评教结果汇总,填写《河南师范大学____(学院、部)同行专家组评教结果情况统计表》(附件7),学院盖章,与听课记录和评价表一同交上。

二、          时间安排

1.       20141224日:教务处发布通知,各学院布置工作。

2.       20141225-30日:各学院进行统计、核算。

3.       20141231日:各学院向教务处报送统计结果材料。

4.       201511-201517日:教务处核对、统计和汇总各学院工作量。

5.       201519日:教务处将核查结果反馈到各单位。

6.       2015110日:教务处将2014年全校教学工作量报送人事处。

三、          材料报送要求

1.       《本专科教学工作量核算结果》纸质文档一份(单位领导签字盖章)。报送地点:文渊楼204;接收人:李沛。

2.       在报送纸质文档的同时,报送《本专科教学工作量核算结果》电子文档一份,通过OA系统发送至教务处李沛。

3.       《河南师范大学____(学院、部)同行专家组评教结果情况统计表》纸质材料一份,附带听课记录和评价表原件。报送地点:文渊楼214;接收人:刘葳葳。

四、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沛;联系电话:3326958

工作量审核具体负责人:

理论课、实验课、技能课:李沛

毕业论文(设计)、学年论文、实习、微格教学:刘亚玲

本科生导师:祁巧艳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秦豫皖

同行督导:刘葳葳

监考:朱双营

附件(已发送至各教学院长与教学秘书OA):

01-关于核算2014年教学工作量的通知

02-2014年本专科教学工作量统计样表

03-课表基础数据

04-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量基础数据

05-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量基础数据

06-本科生导师工作量基础数据

07-河南师范大学____(学院、部)同行专家组评教结果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

20141224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