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关于2015届实习工作评先评优的通知

发布者:李沛发布时间:2015-05-11浏览次数:279

各学院:

我校2015届毕业生实习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先评优工作安排如下,请根据要求予以推荐。

一、关于校级优秀实习生的评选

根据学校实习工作规定,校级优秀实习生比例为15%。学院要在综合考核实习生各阶段表现的基础上进行推荐,基本条件为师资型或应用型方向学生参加了校内外全程三个阶段实习,且校外阶段为优秀的学生。选择学术型方向未参加三个阶段全程实习的学生不能参评优秀实习生。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实习支教(含辉县支教和国培计划顶岗置换支教)的学生、参加第六届“东芝杯”及第十二届省级教学技能现场比赛的选手,应优先推荐。各学院推荐名额见下表。

序号

学院

参评优秀实习生人数(除去参加科研训练的学生)

推荐优秀

实习生人数

1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137

21

2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67

10

3

化学化工学院

95

14

4

生命科学学院

47

7

5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112

17

6

软件学院

539

81

7

环境学院

41

6

8

水产学院

33

5

9

外国语学院

168

25

10

体育学院

174

26

11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171

26

12

商学院

231

35

13

文学院

119

18

14

教育与教师发展学院

195

29

15

历史文化学院

173

26

16

音乐舞蹈学院

155

23

17

美术学院

155

23

18

法学院

81

12

19

社会事业学院

49

7

20

旅游学院

81

12

合计

2823

423

二、关于优秀实习指导教师的评选

根据学校实习工作规定,校级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比例为30%。学院要在综合考核实习指导教师业务素质、工作表现、取得成绩的基础上,推荐校级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各学院推荐名额(含2015年教育实习观摩大赛中已评出的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见下表。指导学生参加第六届“东芝杯”、第十二届省级教学技能现场比赛和担任校外阶段实习指导的教师,应优先推荐,超额推荐不受理。

(标准:推荐优秀实习指导教师人数=毕业生人数÷15/组×30%,四舍五入计算)

序号

学院

推荐优秀实习

指导教师人数

2015年教育实习观摩大赛中已评出的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名单

1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9

徐杰、李均涛、李纪波

2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9

李兴毅、侯新杰、陈运保

3

化学化工学院

8

刘玉荣、李新娟

4

生命科学学院

7

李金亭、卜艳珍

5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含软件学院)

12

牟占生

6

环境学院

3

 

7

水产学院

2

杨丽萍

8

外国语学院

9

徐慧娟、梁云起

9

体育学院

8

孙许民、赵彩红

10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11

原晶晶

11

商学院

11

 

12

文学院

11

张正君、海锦霞、耿红卫

13

教育与教师发展学院

9

刘晓红、魏俊彪

14

历史文化学院

6

牛琳、刘海静

15

音乐舞蹈学院

5

李曼、张睿婷

16

美术学院

5

牛金梁

17

法学院

6

 

18

社会事业学院

3

 

19

旅游学院

4

 

合计

138

 

三、注意事项

各学院推荐的优秀实习生、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名单要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然后,将纸质材料盖章(同时通过飞信或OA系统发送电子文档)于518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文科楼206)。

附件:

1、××学院推荐2015届优秀实习毕业生名单汇总表.xls

2、××学院推荐2015届毕业生实习工作优秀指导教师名单汇总表.xls

联系人:刘亚玲   联系电话:3326159

 

教务处

2015511日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