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关于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李沛发布时间:2015-06-02浏览次数:8554

各教学单位:

根据校历安排, 2015629日—75日为本学期复习考试时间,现将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考试课程和考查课程:

考试课程门数不低于4门,专业课程由各学院负责安排,公修课程由全校统一安排。未列为学校统一时间安排的课程可作为考试或考查形式,考试课程可在629日至75日使用学校分配的教室完成(考试安排报教务处考试管理科),考查课程要求在2015629日前的一周之内完成(到教务处申请教室)。

二、试卷制作、传递与校对

(一)所有考试课程请在考试前20天完成考试课程试卷的命题工作,试卷要求必须是AB卷(采用电子试卷模板),并拟定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存教学单位。

   (二)试题类型和试题量严格按照有关命题要求实施,然后经教研室主任、学院主管教学领导签字后填写试卷传递卡,于考前15天由专人交教务处考试管理科,在送卷后的第5天由命题教师带工作证到指定地方校对试卷,考试的前一天到指定地方领取试卷。

三、本次考试统一时间:

2012级考试时间: 629日上午、630日下午、73日上午、4日下午进行;

2013级考试时间: 629日下午、71日上午、3日下午、5日上午进行;

2014级考试时间: 630日上午、71日下午、4日上午、5日下午进行。

上午考试时间 830——1030; 下午考试时间 1530——1730;教务处将全校教室按照学生人数比例分配到各学院,各学院根据本学期考试实际情况,在2015610日前拟定好各公修课、专业课的考试时间、地点、人数、监考人员名单等考场安排报教务处考试管理科(包括电子档案;2014级专科考试时间和2012级考试时间一致)。

四、学校统一安排的公修课考试科目及时间:

课程

年级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教育学

2013

629

1530--1730

大学英语(Ⅱ)

2014

630

8301030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2013

71

8301030

五、公修课考试、考查课程安排:2012级《大学英语Ⅱ下》(运动训练)由外国语学院负责,2012级《就业指导》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2013级《形势与政策》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 《大学英语(Ⅳ)》由外国语学院负责;2014级《大学语文》、《应用写作》由文学院负责,《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公修计算机》由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负责,《音乐鉴赏》由音乐舞蹈学院负责,《美术鉴赏》由美术学院负责;2013级《大学体育Ⅳ》、2014级《大学体育Ⅱ》由公体部负责;校级公选课由各承担单位负责。

六、加强考风建设、严明考试纪律:

(一)考试前,各学院必须组织监考教师集中学习《河南师范大学考试工作管理规定》等考试相关文件,组织学生以班为单位学习《学生考试及违纪处理》、《考场规则》等有关规定,并严格按照要求组织考试。

(二)各学院必须在每场考试前向学生宣读有关考试违纪处分的规定(《教学管理文件汇编》第194页)。

(三)考场布置要求规范(隔二坐一)、整洁、明确。黑板上要有座次表,且不能一呈不变。学生凭考试证进入考场,监考教师要恪尽职守,考前检查座位上是否有作弊材料,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单和巡视记录单,巡考记录单必须于当天交考试管理科。

(四)考试期间,学校将组织校教学督导组专家、各学院主管教学的领导参与全校巡考工

     ,并且各考场监控系统将全场开通,由工作人员和巡考人员全程监控、取证。

(五)考试期间,一旦发现违纪考生,监考教师需做好记录,做到有理有据,如实上报,

   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七、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好试卷的评阅、分析、登分、备案工作。考试结束后各教学单位统一装订密封试卷,统一组织教师评卷,公修课、基础课应实行集体评卷。评卷一定要规范,评卷结束要对试卷进行质量分析。评卷、分析、登分工作必须在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完成,各学院办公室要认真验收试卷、成绩登记表和试卷质量分析报告。试卷统一按学号顺序装订成册交学院办公室封存。

八、任课老师必须在课程考核结束后及时评定成绩,并在一周内通过《河南师范大学教学网络管理系统》提交学生成绩,同时要向学生所在学院分别提交两份书面原始成绩单(其中一份原始成绩单由学院交到教务处)。各学院要严密保存任课教师提交的原始成绩单。教师或有关人员只能一次进入网上成绩输入系统。

九、教务处将聘请有关专家抽查评卷质量。

附件: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通知及附件.rar

 

河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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