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关于2015届部分毕业生毕业论文延期答辩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李沛发布时间:2015-06-09浏览次数:644

 

各有关学院:

2015届毕业论文电子查重结果超过60%的毕业生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作延期答辩处理,现对延期答辩相关程序安排如下:

一、830日之前,以学院为单位再次提交修改后论文电子稿进行电子查重(电子稿发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刘炳辉OA)。

二、92日—93日,专家对电子查重合格(复制比≤20%)的论文进行盲审。

三、电子查重和专家盲审均通过后方可进行答辩,答辩由各学院自行组织,时间统一安排在94日上午。

要求各位指导教师认真组织学生利用暑期做好毕业论文研究、整理和撰写。

毕业生离校在即,请各学院及时通知有关学生和指导教师做好各项工作。

 

 

    教务处 

201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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