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对2015届毕业论文电子查重结果超过60%的毕业生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作延期答辩处理,现对延期答辩相关程序安排如下:
一、8月30日之前,以学院为单位再次提交修改后论文电子稿进行电子查重(电子稿发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刘炳辉OA)。
二、9月2日—9月3日,专家对电子查重合格(复制比≤20%)的论文进行盲审。
三、电子查重和专家盲审均通过后方可进行答辩,答辩由各学院自行组织,时间统一安排在9月4日上午。
要求各位指导教师认真组织学生利用暑期做好毕业论文研究、整理和撰写。
毕业生离校在即,请各学院及时通知有关学生和指导教师做好各项工作。
教务处
201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