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教材是教师组织教学和学生学习的基本载体,是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为做好课前准备工作,现将2015-2016学年秋季教材的征订工作安排如下,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本科培养方案和本学期学生选课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一、教材选用原则
1、规划教材的选用
为保证教学质量,在考虑教学适应性的基础上,各课程承担单位要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国家级规划教材”、“国家、省部级获奖教材”等优秀教材,要加大原版、影印版教材的选用力度。
2、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选用
为认真落实《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 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关于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通知》(教高〔2014〕22号),各学院相关课程必须选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已出版重点教材目录详见附件1。
3、自编教材的选用
未获得国家级规划建设立项(以教育部文件为准)的自编教材,不得填入教材征订单。
4、讲义的选用
无合适的规划教材,确需使用讲义的课程,任课教师应在
经各教学单位主管领导审批报购的教材,不得弃之不用。
二、教材的征订
1、2015-2016学年秋季教材的征订
在教务管理系统教材管理子系统中确认各门课程/环节所订教材→ 打印各学院“河南师范大学教材征订单(2015-2016学年秋)”→ 主管教学院长签字 → 加盖学院公章后按规定时间交教材科。
2、注意事项
(1)教材的各项信息务必录入完整。
(2)《全国大中专教学用书汇编》(附件2)随本通知一并发放,请转发给各教研室。
三、教材订单的报送
1、材料清单
(1)河南师范大学教材征订单(2015-2016学年秋)
(2)教材选订基本信息统计(附件3)
2、时间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于
四、教材征订工作质量监控
1、各教学单位务必避免错订、漏订和重复订购;
2、因主观原因造成教材征订工作延误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责任;属于教学事故者,对责任人按教学事故处理;
3、学校在教学检查和教学督导等工作中,如发现私自向学生推销、发放自编教材和教辅用书的,私自发书者除退还学生书费外,并按教学事故处理。
五、教师教学用书领取安排
1、教师教学用书领取要求
(1)当学期在校本部任课教师;
(2)所任教课程订购的教材为新版本;老版本但本教师属首次任此课的。
(1)和(2)同时具备,可领用一本新教材。教师所领教材须与学生用书一致,不提供教学辅导书等。
2、凡具备领用教学用书领取条件的老师,可以在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和开学后一周内到书库领取教学用书,一周后所有教材将退回出版社。
联 系 人:王国伟 郝晓燕 电话: 3326194
附件:(通知正文及附件.rar)
1、已出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目录
2、全国大中专教学用书汇编
3、教材选订基本信息统计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