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我校校历和培养方案安排,2016届本科毕业生实习工作将于2015年9月7日开始,为保证此项工作如期正常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时间
2016届本科毕业生的实习I、II时间为2015年9月7日至2016年1月22日结束,实习生于2016年1月16日返校。实习III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二、实习生名单确定和分组
2016届毕业生的实习名单以教务管理系统中选课名单为准,各学院各方向具体学生名单请在教务管理系统中下载。校内阶段实习分组以15人为一小组,不允许私自缩小分组,如分组之后还有3名以内学生剩余,可将本部分学生添加到其他分组中,不再单独设组安排实习指导教师。
三、各方向学生实习安排
1.师资型方向
(1)实习模式:校内两周教育实习Ⅰ/专业实习I+16周校外教育实习Ⅱ+4周校内教育研习Ⅲ。
(2)日程安排:校内两周教育实习Ⅰ/专业实习I+16周校外教育实习Ⅱ的日程安排详见《河南师范大学2016届师范毕业生教育实习安排日程表》(附件1),各有关学院应根据实习日程表组织开展教育实习Ⅰ和教育实习Ⅱ工作。
(3)关于支教实习
我校将派遣实习生到辉县市各中学进行为期一个学期的支教实习,具体需要专业和人数待和基地学校确定后,在下学期开学前再予以安排,届时由学院组织学生报名。
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的支教实习学生,能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者,实习支教单位将提供免费食宿。同时按照200元/月/人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2.应用型方向
(1)实习模式:校内两周专业实习Ⅰ/教育实习I+16周校外专业实习Ⅱ+4周校内/外专业实习Ⅲ(鉴于各专业性质和学院实习条件,应用型方面的学生是否安排校内两周的实习I由各学院自己决定),各需将此安排报教务处备案。
(2)日程安排:专业实习日程安排请参照《河南师范大学2016届非师范毕业生专业实习安排日程表》(附件2),各有关学院应根据实习日程表具体组织开展本单位专业实习工作。因非师范专业实习条件特殊性, 9月份开学后不再安排校内2周专业实习的学院或者提前至暑假中安排专业实习的学院,务必在7月1日之前将本学院《河南师范大学 届毕业生第 阶段校外实习情况登记表》(附件3)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206(电子版发送刘亚玲OA)。
3.学术型方向
(1)实习模式:校内两周教育实习Ⅰ/专业实习Ⅰ+8周科研训练。教育实习Ⅲ和专业实习Ⅲ由学生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是否进行。
(2)选择学术型方向的学生,必须参加为期两周的校内教育实习/专业实习和8周的科研训练。学院要把此项工作与毕业论文结合起来,安排好学生参加科研训练的指导教师。另外,本方向的学生将来必须提供考研成绩单。
四、外省籍实习生安排
1.外省籍贯的学生,由于就业需要,是否允许学生回原籍实习,由各学院视具体情况决定。如学院决定其留在河南实习,则师资型方向学生可优先安排在新乡市内学校实习。回原籍进行实习II的学生必须形成不少于5人的实习小组安排在一个实习单位(该省实习生人数少于5人的,必须集中在一个实习单位),并指定组长负责该小组的实习工作。不允许学生一人一地独自进行实习。
2.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要求回原籍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包括师范和非师范专业学生),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由学院教学院长签字盖章同意。实习生需与拟实习单位签订《河南师范大学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协议书》(见附件4)。本协议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持一份,将签订好的协议须在实9月3号之前交回所在学院一份,学院将所有协议集中交至教务处。
3.经学院批准回原籍实习的学生自暑假开始之日起顺延两周时间,使这些学生完成实习I阶段的实习任务,其中第一周须安排指导教师负责指导,第二周由实习生组长负责自主训练,两周后学生方可离校。此部分学生的《师范生教育实习I(校内阶段)分组一览表表》(附件6)请于7月1日之前交至教务处206.
4.经学院同意回原籍实习的学生须填写《河南师范大学 届毕业生第 阶段校外实习情况登记表》(附件3)于9月3日之前报至教务处备案。
五、实习料报送要求
1.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教育实习II校外指导教师登记表(附件5)。请各学院尽可能选派责任心强、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授、副教授担任校内实习指导教师。
3. 河南师范大学2016届师范生教育实习I(校内阶段)分组一览表(附件6)。
4. 河南师范大学2016届师范生专业实习I(校内阶段)分组一览表(附件7)。
5. 河南师范大学 届毕业生第 阶段校外实习情况登记表(附件3)。
除有特殊时间要求的材料外,其它材料请务必于2015年9月3日前将通过OA系统或飞信报至教务处。同时提交纸质文件一份(教学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至教务处206。
六、其他事项安排
1.为加强实习过程管理,全程跟踪指导、监控实习质量,无论在省内还是省外实习,学生都必须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在《实践教学网络远程管理平台》上上传实习周志和有关图像资料;指定的校外阶段我校实习指导教师也须通过该平台对实习生进行适时指导,具体安排和要求另行通知。各学院须在放假前将此要求通知到每一位实习生,特别是下学期不再返校的实习生,并建立可靠的通讯方式,以便能够接受通知。
2.下学期不再返校的实习生,各学院务必于学生放假前将学院统一印制的非师范生《专业实习手册》和学校统一印制的师范生《教育实习手册》发给学生。
3.针对2015届毕业生实习工作检查发现的问题,在2016届毕业生实习中将进行逐项整顿,请各学院统一认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将各项工作落在实处。
附件:
1. 河南师范大学2016届师范毕业生教育实习安排日程表
2. 河南师范大学2016届本科毕业生专业实习安排日程表
3. 河南师范大学 届毕业生第 阶段校外实习情况登记表
4. 河南师范大学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协议书
5. 教育实习II(校外阶段)指导教师登记表
6. 师范生教育实习I(校内阶段)分组一览表
7. 非师范生专业实习I(校内阶段)分组一览表
联系人:刘亚玲 电话:3326159
教务处
201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