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关于2015届部分毕业生毕业论文延期答辩安排的补充通知

发布者:李沛发布时间:2015-09-01浏览次数:352

 

各有关学院:

根据69日发布《关于2015届部分毕业生毕业论文延期答辩安排的通知》要求,对延期答辩毕业生的21篇论文的查重、盲审、答辩安排如期进行,电子查重工作现已结束,21篇论文的查重结果全部合格,现将答辩安排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

所有学院的答辩时间统一安排在94日上午9:00准时开始。

二、答辩地点

所有学院的答辩地点统一安排在启智楼(二号楼),具体教室安排如下:

序号

学院

答辩教室

答辩人数

1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102

1

2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104

1

3

化学化工学院

201

1

4

体育学院

202

9

5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203

2

6

文学院

204

1

7

教育与教师发展学院

205

1

8

法学院

206

2

9

音乐舞蹈学院

207

1

10

商学院

208

1

11

旅游学院

209

1

 总计

21

三、相关要求

1、所有参加答辩的学生需制作PPT,答辩时间为810分钟。

2、各学院答辩委员会要求由3人以上(包括3人)组成,指定人员做好答辩记录等相关工作,答辩记录表格自行从教务处网站下载。

3、答辩过程启用视频监控进行全程录像,届时教务处组织专门人员对答辩过程进行巡查。

4、各学院提前10分钟到多媒体管理室领取多媒体设备钥匙。

5、论文盲审结果另行通知,盲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本次答辩。

 

联系人:刘炳辉     联系方式:3326192

 

教务处

201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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