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关于新学期听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沛发布时间:2015-09-14浏览次数:735

各相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落实学校的听课制度,加强课堂教学质量监督,固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请各相关单位按照《河南师范大学关于加强听课工作的若干规定》(校教字[2006]35号)文件要求,落实本学期听课任务。其中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教务处、学工部、学生处、校团委)听课安排由教务处负责落实,各教学单位(党政领导、教学秘书)听课安排由分管教学的院领导负责落实。

一、工作要求

1.听课领导或教师须提前到达教室;

2.事先不通知授课教师;

3.每次至少听课1学时;

4.听课人员要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评议表》。校领导及各职能部门的《听课记录评议表》应及时交教务处,由教务处负责汇总、反馈和存档;各教学单位的《听课记录评议表》由各教学单位负责汇总、反馈并于本学期末报教务处存档。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伟彦;联系电话:3326195

 

教务处        

2015911

附件1听课记录与评议表.doc

附件212拟听课教师汇总表.doc

附件2教学单位听课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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