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关于加快支付进度的要求,河南省教育厅下发《关于2016年度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师〔2015〕920号)》的紧急通知,现将我校组织申报河南省2016年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化教师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推进教师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立足教师教育改革实践,促进高等院校和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县级教师培训机构以及各级教科研部门的紧密结合,按照培育组建、团队申报、评审认定、合作研究、绩效评价、结项奖励的程序,引导高等师范教育与基础教育的协同创新,促进广大教师学习教育教学理论、提升科研能力、提高教学水平、解决实际问题,逐步引导广大教师向教育实践专家转变,研究、实验、总结、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教师教育研究和创新实践成果。
二、立项数额
我校将按照省教育厅分配的名额择优推荐重点项目10项,一般项目20项。
三、申报要求
(一)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较高的教师教育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其中,重点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同时,项目负责人在相关领域要有一定的研究积累,并按要求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和最终研究成果评议会,汇报课题研究成果。
3.申报项目者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申报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不能超过2个项目。已承担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在规定周期内尚未结项者(包括申请延期结项的),不得申报新的课题。
4. “双导师制”中聘请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中小学一线教师,可以作为课题主持人进行申报。支持和鼓励高等学校、中小学一线教师和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教师、教研员、教育科研人员联合申报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
5.项目组成员不超过8人(含负责人),且项目成员中必须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研员或教师进修学校教师、从事基础教育管理的人员参与,比例不少于40%。
(二)研究要求
1.申报项目选题必须符合《课题研究立项指南》(见附件1)要求(不是指直接用原题目),并在项目申请书封面注明所属《课题研究立项指南》中的序号,如,“一(29)”。不符合立项指南范围的项目不予立项。
2. 项目负责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其中,《申请书》第四项“教学改革基础之3一栏”,务必将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的成果分开填写,不符合此要求的,不接受其申请材料。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除取消项目申请资格外,并对有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
3.课题研究强化实践的价值取向,着力解决实践问题,必须紧扣所研究的课题内容,有系统翔实的文献综述,有科学、可行的研究路线和技术方案,重点突出,难点明确,创新点清晰,按时呈报研究成果,确保成果质量。
四、研究期限、成果形式
1、重点课题(含委托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一般项目和指导性立项项目原则上为1年。
2、成果形式为论文、专著或研究报告。
五、申报方法及时间
受省教育厅网上申报时间限制(11月10日前完成),各申报单位务必于11月9日(周一)上午10:00前以单位名义集体将有关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工程管理科(文科楼214),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须报送的材料包括:
1. 《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一式3份)、《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含电子版)。
2.相关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加人员2013年以来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包括与项目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的著作或发表的论文复印件(一式一份,按序装订成册)。申报重点项目的需同时提交项目负责人的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证书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3.经学校评审,获得推荐申报省级项目资格的需在11月10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具体申报办法请注意校园网发布的通知。
联系人:刘葳葳 3326194
附件:(通知正文及附件打包下载.rar)
1.课题研究立项指南
2.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3.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