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关于2016届毕业生采集学历证书图像信息的通知

发布者:李沛发布时间:2015-12-16浏览次数:3045

各学院:

经与新华社河南分社协商,决定我校2016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在20161910日进行。由于照相工作量大,时间集中,要求各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班辅导员要切实负责,认真组织。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61910日。

二、地点:新五五四教学楼。

三、代收费:每人20元。由各学院收取,并以学院为单位于201616日前收齐后交到建设银行(账号:4340 6225 0002 4486,户名:邓晓刚),之后把存款凭条和交费学生名单于16日下午17:30前交到教务处教务科(文科楼二楼204房间)。研究生学院学生费用由研究生学院收取。

四、各学院学生图像采集时间及分组安排

本次图像采集共分四个组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组别

日期

时间

学院

人数

合计人数

第一组

101教室)

1

9

9:00

教育与教师发展学院

529

529

14:00

旅游学院

170

563

15:00

化学化工学院

393

1

10

8:30

环境学院

171

555

9:30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384

13:00

水产学院

77

494

13:30

体育学院

417

第二组

201教室)

1

9

9:00

外国语学院

523

523

14:00

软件学院(本科)

254

577

15:30

历史文化学院

323

1

10

8:30

软件学院(专科)

216

554

10:00

生命科学学院

338

13:00

音乐舞蹈学院

259

532

14:00

美术学院

273

第三组

202教室)

1

9

9:00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471

471

14:00

文学院

589

589

1

10

8:30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536

536

13:00

研究生第一部分

470

470

第四组

301教室)

1

9

9:00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466

466

14:00

商学院

596

596

1

10

8:30

社会事业学院

186

534

9:30

法学院

348

13:00

研究生第二部分

470

470

五、其它事宜

1、各学院毕业班辅导员负责以专业为单位按照学号从小到大顺序组织学生到新五五四教学楼前排队进入相应教室在座位上等候。照相时,学生不得以各种理由插队,以免造成将来照片混淆。

2、各学院要通知到每位应届毕业生按时参加照相,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在校统一照相者,可提前或推后(不迟于20163月底)到各省市新华分社,凭学生证单独交费照相,并将冲印照片交到教务处教务科,不接受直接快递邮寄。河南省新华社地址:郑州市花园路85号新华社河南省分社大厦北边黄楼信息采集办公室,电话:0371-65975186。其它省份联系方式可查阅“大学生图像信息采集网”,网址:http://www.xinhuacu.com。也可登录“大学生图像信息采集网”,按照要求自己提交照片(因会引起人像变形,不建议采用此方法,除非万不得已)。

3、学生如不按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照相活动,造成学校不能及时收到照片,影响毕业证书制作发放及电子注册者,责任由个人承担。

4、个别学生因参加“非师范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教育教学技能测试”导致时间冲突的,由学院统一出具证明,随存款凭条一起交教务科,可在9日、10日两天内安排不冲突时间采集。

5、联系人:邓晓刚     联系电话:0373-3326958

 

教务处

2015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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