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科研机构: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6〕12号)和《河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校教字〔2012〕8号)文件精神,为了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创新型人才,现将2016年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计划目标
通过实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促进广大教师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人才。
二、计划内容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各学院推荐申报的“挑战杯”培育项目(国家级和校级重点项目)请在《汇总表》中注明。
三、选题要求
本年度立项国家级和校级重点项目优先支持“互联网+”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创业实践项目;科技应用类项目。调研类项目原则上不予立项。
“互联网+”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四、申报对象
本年度项目申报对象为2014级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已获批各级各类项目的主持人本次不能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2015级学生可以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报,不能担任项目负责人),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总评成绩排名在前50%,对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技术开发、社会实践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项目申请者可以是个人或团队,团队成员以2-3人为宜,最多不超过5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分工;本年度每位学生只能参与一个项目进行申报。
五、申报要求
1、选题
本年度立项项目分为三类,分别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
(1)创新训练项目
申报项目要求以实验为手段,以创新为目的,以解决本学科及其交叉学科、企业研发及自然界和人类生活中的某一问题为出发点,以知识、技术创新和研究方法创新为主的课题。
(2)创业训练项目
申请创业训练项目要求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选题科学合理,做到思路新颖,具有创新性、探索性和商业前景;立论依据较充分,研究内容和目标明确,团队成员在企业模拟运行中有具体的角色和分工。
(3)创业实践项目
具备初步的科研和动手能力,且在学术研究和创业实践方面有浓厚兴趣。创业实践项目可依托创新训练或创业训练项目的研究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并以此为基础与相关政府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开展合作,建立明确的运营实体(主要以注册公司形式),将研究成果予以进一步实施,使之服务于社会。
申请立项的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必须是学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设计的研究项目,所有研究内容必须由学生独立完成。学校鼓励以实验为手段,以创新、创业实践为目的,以解决本学科及其交叉学科、企业研发及自然界和人类生活中的某一问题为出发点,以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研究方法创新为主的课题。指导教师在指导学生选题和确定研究内容时应注意与学生科技竞赛相结合、与教师科研相结合、与生产实践相结合、与学术前沿相结合、与技术开发相结合。并遵循量力而行、循序渐进的原则,避免项目过大、偏难。
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可在导师指导下,自主从以上三类项目中选择一类进行申报。各学院须在4月10日之前征集指导教师科研项目于本学院网站主页发布,供拟申报项目学生选择研究课题。
2、研究周期
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两年。
3、指导教师要求
申报校级项目者,指导教师应具有讲师及其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申报国家级项目者,指导教师应是教授,或是具有博士学位且主持国家、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科技竞赛和科技开发成果特别突出的副教授,且同时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鼓励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学科带头人担任指导教师。
本年度每位教师同时指导申报的国家级和校级项目不能超过2项。
六、申报立项程序
本年度申请各级各类大创项目在通过学院评审后,必须通过“河南师范大学大创管理系统”提交相应材料,凡未通过系统申报的项目一律不得参加学校组织的评审;各学院评审前,所有项目请勿录入系统,否则按违规处理。具体操作方法参见附件1《河南师范大学大创智能管理系统学生操作部分》、附件2《河南师范大学大创智能管理系统教师操作部分》。
特别提示:所有申报项目在系统中选择一级学科门类和二级学科门类时,请项目负责人务必咨询指导教师,选择本人所在学院包含的学科门类,否则项目将会提交到其他学院,本人指导教师便无法看到学生所提交项目进行审核。
(一)4月28日上午前,各学院按照学校分配的申报名额(见附件1《河南师范大学2016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推荐项目数量一览表》)组织申报和排序推荐,超额推荐不予受理。名额分配向近两年大学生创新成果工作突出的学院倾斜,对于2015年中期检查中存在不合格项目,结项验收中存在未通过验收的项目的学院,本次名额分配时将扣除相应的申报名额。
1、各学院推荐的国家级和校级重点项目需按以下要求提交材料,请各学院根据本单位评审结果,按照推荐排名对推荐的国家级和校级重点项目的匿名评审申请书进行编号。同时要求学院推荐的各级各类项目在5月1日前在管理系统内完成学生填报、指导教师审核以及学院管理员复核并提交至教务处,逾期则无法正常参加学校评审。
(1)申报创新训练项目需提交
①《河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匿名评审用)》(纸质材料,一式三份)。
②相关支撑材料一套(主要指申请人和指导教师的相关科研成果复印件)。
(2)申报创业训练项目需提交
①《河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匿名评审用)》(纸质材料,一式三份)。
②相关支撑材料一套(主要指申请人和指导教师的相关科研成果复印件)。
(3)申报创业实践项目需提交
①《河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匿名评审用)》(纸质材料,一式三份)。
②相关支撑材料一套(主要指申请人和指导教师的相关科研成果复印件)。
2、校级一般(含学院资助)项目需提交以下材料: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校级一般(含学院资助)项目汇总表》(见附件4,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学院公章)。
以上材料请按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分类别、按级别填写汇总表按时提交,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其中,校级项目由学校正式发文公布;国家级项目需经河南省教育厅、教育部审批。经批准的国家级项目需通过系统提交《河南师范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合同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其他事项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强管理,及时安排学生申报,建立有效工作机制,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鼓励各学院自筹经费申请和资助国家级项目。
2、全校各类实验室、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均应按照《河南师范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规定向项目参与学生免费开放,安排专人负责为申报项目的学生提供考察实验条件的便利,并优先安排使用仪器设备。
3、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等管理规定均按照《河南师范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4、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严格按照项目合同书约定进行,学校和学院联合组织专家负责实施。项目结题验收时须提交项目合同书约定的各项成果以及相关支撑材料。
本通知已同时发布在大创管理系统。
未尽事宜,请致电3326192咨询,联系人:秦豫皖
附件:(通知正文及附件.rar)
1、《河南师范大学大创智能管理系统学生操作部分》
2、《河南师范大学大创智能管理系统教师操作部分》
3、河南师范大学2016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推荐项目名额一览表
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校级一般(含学院资助)项目汇总表
5、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简表
教务处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