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关于组织河南师范大学2015年立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李沛发布时间:2016-04-11浏览次数:3803

校内各有关单位、各项目组:

我校2015年度立项国家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已进入中期检查阶段,根据《河南师范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字[2012]8号)规定,学校决定开展项目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2015年度批准立项的河南师范大学国家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分学院制表)。

二、检查要求

所有立项项目必须通过“大创管理系统”按要求上传周志,按照系统中关于中期检查的条款要求填写中期检查报告,否则,不能通过中期检查。

三、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校级项目(包括校级重点、一般、学院自筹经费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负责组织检查,时间安排在525日之前进行。检查程序及材料提交要求如下:

1、各学院成立项目中期检查小组,由一名学院领导担任组长,小组成员由3-5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检查小组人员的组成实行回避制度,各项目指导教师不能担任小组成员。

2、各学院向学生讲明检查的目的和要求,指导各项目组在系统内认真填写《河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一套(包括研究工作原始记录、研制的实物、已发表的论文、获得的专利、获奖证书等,各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限定在项目正式批准立项之后取得的成果)。

3、学院检查小组依据评分标准(见附件2)对学生提交的中期检查报告及支撑材料进行评审,并将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在系统内填写《201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国家级和校级重点项目一并填写)。

4、为便于统一管理,由各学院负责组织的校级项目中期检查需报送《大创项目中期检查计划表》(附件3),请务必在学院确定的中期检查时间前7天报送教务处。

5530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由系统自动生成的《201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大学生创新实验中心(文科楼206)。

(二)国家级项目由学校统一组织检查,时间安排在5月中旬进行,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材料提交要求如下:

1国家级项目负责人须通过系统填写并提交《河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同时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五份、通过系统打印),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一套(包括研究工作原始记录、研制的实物、已发表的论文、获得的专利、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各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限定在项目正式批准立项之后取得的成果),于510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教务处大学生创新实验中心。

2、国家级项目要求以PPT形式进行汇报(学生学术报告)

每个项目汇报时间为10-12分钟,答辩时间3-5分钟,要求项目组全体成员参加汇报答辩,项目研究内容包含校外调研的须提交项目组成员在校外工作期间的影像资料。内容包括:

1)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研究过程、项目组成员分工及各自任务完成情况、研究方法及时间安排、校内外研究过程中的工作照、研究内容及已经解决的主要问题);

2)取得的阶段成果(发表论文、专利、研制的实物、获得的奖励等);(3)经费使用情况;

4)后续研究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

四、中期检查要求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兴趣驱动、鼓励创新、交叉联合、注重过程为实施原则,请重点审议创新创业项目的实施过程、学生的工作态度、时间精力投入及工作量、项目组成员的分工与团队合作情况,重视学生在实践过程中的收获或教训,以及能力方面的提高等。

2、专家组参照项目实施要求进行提问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依据评分标准(见附件2)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打分,形成项目的中期检查结果。对项目执行不力,不能按要求完成预定目标任务的项目组将要求限期整改,暂停对该项目的后续资助;未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预计无法按时完成项目的将视为评审结果不合格,将撤销项目并终止对该项目的后续资助。

3、请学院和项目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的中期检查。通过本次工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并组织师生进行创新创业工作经验交流,使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开展更上一个新台阶。

 

本通知已同时发布在大创管理系统。

 

联系人:秦豫皖联系电话:3326192

   

附件:2016中期通知.rar

1.《河南师范大学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分学院,含国家级、校级重点)

2.《河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评分表》

3.《大创项目中期检查计划表》

 

 

教务处

2016411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