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关于2016届实习工作评先评优的通知

发布者:李沛发布时间:2016-04-12浏览次数:568

 

各学院:

我校2016届毕业生实习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先评优工作安排如下,请根据要求予以推荐。

一、关于校级优秀实习生的评选

根据学校实习工作规定,校级优秀实习生比例为15%。学院要在综合考核实习生各阶段表现的基础上进行推荐,基本条件为师资型或应用型方向学生参加了校内外全程三个阶段实习,且校外阶段为优秀的学生。选择学术型方向未参加三个阶段全程实习的学生不能参评优秀实习生。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实习支教(含辉县支教和国培计划顶岗置换支教)的学生、参加第七届“东芝杯”及第十三届省级教学技能现场比赛的选手、每周按时上传周志的学生,应优先推荐。各学院推荐名额见下表。

序号

学院

参评优秀实习生人数(除去参加科研训练的学生)

推荐优秀

实习生人数

1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131

20

2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103

15

3

化学化工学院

74

11

4

生命科学学院

90

14

5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143

21

6

软件学院

254

38

7

环境学院

26

4

8

水产学院

45

7

9

外国语学院

164

25

10

体育学院

161

24

11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172

26

12

商学院

438

66

13

文学院

181

27

14

教育与教师发展学院

229

34

15

历史文化学院

129

19

16

音乐舞蹈学院

161

24

17

美术学院

218

33

18

法学院

80

12

19

社会事业学院

41

6

20

旅游学院

61

9

合计

          2919

438

二、关于优秀实习指导教师的评选

根据学校实习工作规定,校级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比例为30%。学院要在综合考核实习指导教师业务素质、工作表现、取得成绩的基础上,推荐校级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各学院推荐名额(含2016年教育实习观摩大赛中已评出的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见下表。指导学生参加第七届“东芝杯”、第十三届省级教学技能现场比赛和连续三个阶段指导实习生、校外阶段认真审阅学生周志的指导教师,应优先推荐,超额推荐不受理。

(标准:推荐优秀实习指导教师人数=毕业生人数÷15/组×30%,四舍五入计算)

序号

学院

推荐优秀实习

指导教师人数

2016年教育实习观摩大赛中已评出的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名单

1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7

侯学萍、李俊芬、李晓爱

2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7

侯新杰

3

化学化工学院

5

袁振东、李全民

4

生命科学学院

5

李金亭

5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5

牟占生

6

软件学院

5

0

7

环境学院

3

0

8

水产学院

1

梁俊平

9

外国语学院

7

蒋俊梅、孟凡娜、李楠

10

体育学院

6

闫丽敏

11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8

范德章、刘强

12

商学院

11

0

13

文学院

8

刘安娜、耿红卫、平原

14

教育与教师发展学院

7

0

15

历史文化学院

5

张文瀚、欧磊

16

音乐舞蹈学院

4

李萌、别松梅、张斌

17

美术学院

4

杜旭光、牛金梁

18

法学院

6

0

19

社会事业学院

3

0

20

旅游学院

4

0

合计

111

25

(备注:各学院推荐优秀实习指导教师人数不包含2016年教育实习观摩大赛已评出的优秀实习指导教师人数)

三、注意事项

各学院推荐的优秀实习生、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名单要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然后,将纸质材料盖章(同时通过飞信或OA系统发送电子文档)418日上午9:00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文科楼206)。

附件:1、××学院推荐2016届优秀实习毕业生名单汇总表.xls    

      2××学院推荐2016届毕业生实习工作优秀指导教师名单汇总表.xls      

         联系人:刘亚玲   联系电话:3326159

 

   教务处

2016412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