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教高〔2016〕300号)和《河南师范大学教学奖励条例(试行)》(校教字[2003]270号),学校认真组织开展了河南师范大学第十二届教学成果奖的评审工作。
经各学院推荐,学校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共评选出河南师范大学第十二届教学成果奖35项,其中,特等奖10项,一等奖12项,二等奖13项,在此基础上,推荐产生参评2016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13项,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教学成果权属问题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教学成果奖励办公室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6年5月20日至2016年5月24日
举报电话:3326192、3329355 举报信箱:433018@htu.edu.cn
附件:
河南师范大学教学成果奖评审办公室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