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高〔2016〕390号)精神,现将我校2016年度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限额
根据教育厅文件规定,我校择优推荐4个专业参评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评审。每个学院限报一个专业,要求申报专业至少有一届毕业生,已评为省级、国家级特色专业或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的专业不再重复申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专业必须满足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的建设内容要求,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实施的专业领域主要包括:国家战略需求所需紧缺人才专业;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中原经济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急需专业;参与“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等相关专业;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农林、水利、地矿、石油等行业相关专业及学校的优势特色专业。
2、具有较为雄厚的师资力量、较为完备的教学条件,在同类专业领域具有鲜明的特色和明显的优势,毕业生社会声誉好。
3、改革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方案科学可行,管理有保障,成效可测量,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有调动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的政策和措施。
4、专业建设能密切联系经济社会发展,在与相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的合作育人方面有健全的体制机制和明显成效。
三、建设内容
1.教学团队建设。围绕专业核心课程群,以优秀教师为带头人,建设热爱本科教学、改革意识强、结构合理、教学质量高的优秀教学团队。教学团队要有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明确的教学改革目标,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健全的团队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特别要有健全的中青年教师培训机制。
2.课程与教学资源建设。要瞄准专业发展前沿,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借鉴国内外课程改革成果,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更新完善教学内容,优化课程设置,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专业核心课程群。要加强协同开发,促进开放共享,形成与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方案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相适应的优质教学资源。
3.教学方式方法改革。深化教学研究、更新教学观念,注重因材施教、改进教学方式,依托信息技术、完善教学手段,产生一批具有鲜明专业特色的教学改革成果。积极探索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激励学生自主学习。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及时把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支持本科生参与科研活动,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早进团队。
4.强化实践教学环节。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增加实践教学比重,确保专业实践教学必要的学分(学时)。改革实践教学内容,改善实践教学条件,创新实践教学模式,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倡导自选性、协作性实验。配齐配强实验室人员,鼓励高水平教师承担实践教学。加强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和实践教学共享平台建设。
5.教学管理改革。更新教学管理理念,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形成有利于支撑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建设,有利于教学团队静心教书、潜心育人,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相辅相成的管理制度和评价办法。建立健全严格的教学管理制度,鼓励在专业建设的重要领域进行探索实验。
四、材料要求
1、申报专业需提交《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见附件1)和《专业建设基础》(见附件2)纸质材料各一式五份,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装入厚牛皮纸袋,并将任务书封面复印件贴于纸袋的正面,一袋限装一个专业的材料。
2、学院需提交《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推荐表》(见附件3)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可使用U盘拷贝或通过OA发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室祁巧艳处。
3、《专业建设基础》涉及的教改论文、学生发表的论文、参加学科竞赛或专业技能获奖证书等内容须提交支撑材料复印件一份,并按在表中出现的先后顺序排序装订成册(论文类需提供期刊封面、全部目录和论文首页;奖励类需提供奖励证书复印件或相关文件)。
4、各项申报材料务必于2016年6月6日上午10:00前报教务处教研室,逾期不再受理。
专业是高校人才培养的载体,是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立足点,其建设水平和绩效决定着人才培养质量和特色。请各学院统筹规划,认真组织,做好申报和推荐工作。
联系人:祁巧艳电话:3326192
附件:(该通知与相关附件以及其他相关数据材料发至教学院长OA中)
1.《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
2.《专业建设基础》
3.《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推荐表》
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