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关于申报2016年新增本科专业的通知

发布者:李沛发布时间:2016-06-13浏览次数:2519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我校学科专业结构和布局,现将2016年我校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原则

1、新增专业要与社会需求紧密结合,尤其要结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规划(2013-2025年)》、“中原经济区建设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河南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所需专业人才,且生源数量充足、质量高,毕业生有明确、稳定的就业领域,就业去向好。通过拓宽我校现有专业培养口径能够满足人才需求的不再增设新专业。

2、新增专业要大力发展应用性、新兴交叉学科专业。

3、新增专业要充分考虑利用学校教育资源,考虑学校现有学科专业依托、师资、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实践教学基地等条件,充分发挥各类教育资源的整合效益。

4近三年增设有新专业的学院不允许申报新专业,其余学院每个学院限申报1个专业,原则上不允许申报特设专业、部控专业和目录外专业。

二、申报材料

12016年度申报新专业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执行。

2、各学院要在认真论证的基础上,填写《2016年新增本科专业论证报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

三、时间要求

各相关学院于2016621前完成以下工作:

1、将《2016年新增本科专业论证报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目录内专业)纸质材料各一式三份提交到教务处教学研究室,同时提交电子文档(校内公示用,所提交材料不再修改直接进行公示)。

2、提交申报专业支撑材料电子文档(大小总数不要超过20M,校内公示用)。

3、做好论证PPTPPT按《2016年新增本科专业论证报告》进行制作,要求各专业汇报时间限定在15分钟以内。论证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每个专业进入汇报现场的人数不超过2人。

联系人:祁巧艳电话:3326192

 

附件:专业申报附件.rar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3、《2016年新增本科专业论证报告》模板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

5、近三年增设新专业

 

教务处

2016613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