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关于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学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董亚杰发布时间:2016-09-01浏览次数:4586

各教学单位:

新学期开学在即,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表查询:各教学单位务必通知任课教师和学生上网查看课表,认真落实本学期教学任务,以保证开学初教学秩序的稳定。

二、教学检查:学校将于95日对全校教学秩序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教师的上课情况和学生的出勤情况(抽查点名)等;各教学单位也要对本单位的教学进行检查。

三、成绩补录:各教学单位务必通知任课教师,若上学期成绩没有录入完整(有些课程还有个别学生成绩未录入)的务必在94日前通过承担单位客户端完成,如果影响学生补(缓)考者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成绩复核:为规范学生的成绩管理,保证教务管理系统成绩库的完整和准确,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学生上网核实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若学生对成绩有异议,学生填写《成绩复核申请表》,交所在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后转交课程承担单位,承担单位对学生成绩进行复核,并签字、盖章,然后交教务处考试管理科;若学院或教师发现成绩录入有误的,由评卷老师填写《成绩更改证明表》后交课程承担单位,由承担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考试管理科。成绩复核办理时间为95日至99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试卷抽查:请各教学单位依据《关于河南师范大学20152016学年度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若干规定》的要求,在第1-4周对上学期期末考试试卷做好自查工作,并于108日前将本学院自查情况汇总表报送考试管理科,教务处拟在第6-7周进行抽查工作。

六、补(缓)考事宜:

1.补(缓)考考试时间:2016924日、25日。

2.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3. 参加补(缓)考人员: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不及格者和办理缓考者可参加补(缓)考,考试违纪作弊者、缺考者和重修不及格者不得参加补(缓)考。

4. 补(缓)考通知单必须由学生本人签名,学院留存备查。

5. 所交材料:补(缓)考名单登记表、学院公修课考试人数统计表、学院专业课试卷统计表。请于201698日前将以上材料按要求填写并报考试管理科,以便安排印刷试卷和编排考场。

6. 请各教学单位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把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中。

七、各学院请将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电子试卷、成绩登记表和试卷分析(复印件)于201698日前报送教务处考试管理科。

 

附件:     附件.rar

1.关于河南师范大学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若干规定

2.补(缓)考名单登记表

3.学院公修课考试人数统计表

4.学院专业课试卷统计表(如有特殊需要请注明)

5.成绩复核申请表

6.成绩更改证明表

7.学院试卷自查情况汇总表

 

 

河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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