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河南师范大学2016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方案

发布者:董亚杰发布时间:2016-09-21浏览次数:4313

各相关学院:

按照教育部《关于2016年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落实学校体育三个办法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相关要求,我校将于924925进行2016级全体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和数据收集与整理工作。具体测试要求如下:

1、请各学院负责人于9221700点前到体育学院大学生体质测试中心(西校区体育学院老办公楼107室)领取检录表。测试当天,请各学院按检录表顺序将学生检录完毕后,由负责人按时间要求提前10分钟将学生有秩序的带到指定的集合地点(西区塑胶田径场中央草坪)进行测试。请务必告知学生在测试完毕后要认真核对本人成绩,确认成绩无误后签名方可离开。

2请各学院积极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等工作。各学院根据具体测试时间,及时组织学生提前做好测试准备并按要求参加测试。参加测试时务必注意着装,要求身着运动装、脚穿运动鞋,严禁穿着牛仔裤、皮鞋、凉鞋等进行测试。

3学生因病或残疾可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申请流程:申请者到校体委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并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并附医院证明材料,请将以上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收齐后,于9211700前交到体育学院体质健康测试中心(西校区体育学院老办公楼107室),测试前将审核结果反馈给各个学院。

4、测试时学生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参加测试,并在每项测试前及成绩核对时出示证件。如证件丢失请提前办理或出示公安机关出示的证明材料,无身份证明信息者将不予测试。

5、学生测试成绩评定低于50分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学生毕业时《标准》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弄虚作假者将按《学生手册》规定给予作弊处分。

6、学生测试评定成绩低于50分者将于1022日进行补测,补测学生名单在1015日前反馈至各学院。

7、如遇下雨不能测试等特殊情况,测试时间另行安排。未尽事宜,请关注校体委主页通知。

8、体育学院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心

联系人:李鑫磊联系电话:13523226922

体质健康测试时间安排(2016级)

测试日期

测试时间

测试地点

测试项目

学院

 

924

 

上午7:40

西区塑胶田径场

身高体重、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50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

化学化工学院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文学院

历史文化学院

法学院

音乐舞蹈学院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软件学院

下午2:30

西区塑胶田径场

800(女)/1000(男)米

 

925

 

上午7:40

西区塑胶田径场

身高体重、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50

生命科学学院

外国语学院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教育学院

美术学院

商学院

社会事业学院

环境学院

水产学院

旅游学院

下午2:30

西区塑胶田径场

800(女)/1000(男)米

补测日期

补测时间

补测地点

测试项目

学院

1022

上午8:00

西区塑胶田径场

全部项目

未合格学生

                                河南师范大学体质测试领导小组

                                                                                                        2016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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