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关于推荐河南省高等学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发布者:阮宁发布时间:2017-07-01浏览次数:1445

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教高〔2017536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河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类等37个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教办高〔2017457号)文件精神,河南省教育厅厅拟组建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类等37个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现就我校推荐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教学指导委员会是省教育厅聘请并领导的专家组织,具有非常设学术机构的性质,受省教育厅委托开展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等工作。

(一)组织和开展本学科专业教学领域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二)指导高等学校的专业、课程、教材、实验室、师资队伍等教学基本建设,推进教学改革。

(三)制订符合我省实际的专业教学质量标准。

(四)承担本科教学评估、专业评估任务,提供相关咨询工作。

(五)组织有关师资培训、学术研讨和信息交流等工作。

(六)完成教育厅委托的其他任务。

二、组成方式

(一)组织机构

各教学指导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委员人数根据需要确定。各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设在主任委员单位,由主任委员指定秘书长1人,协助主任委员处理日常工作。

(二)委员组成

1、高等学校从事本学科专业教学工作的专家。

2、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熟悉行业发展和人才需求,并热心人才培养工作的专家。

(三)委员任期

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实行聘任制,聘期5年。

三、推荐办法

(一)推荐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坚持党的教育方针。

2熟悉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具有较丰富的教学实践或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作风正派,身体健康,热心本学科专业教育和人才培养工作,组织协调能力较强。

4、委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二)推荐程序

1、各学院按照推荐条件要求,在推荐名额内推荐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附件1),并可另推荐校外行业专家1人。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优先推荐。

2、各学院推荐的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只能归属其中的一个专业类,不能跨专业类重复推荐。

四、材料报送

请各高校认真做好推荐工作,于201773日前将汇总表和推荐表纸质版(附件23,各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室。电子版每个专业类建一个文件夹,命名“河南师范大学+XX类专业”,内含汇总表和推荐表,推荐表命名为“XX类专业推荐表+姓名”,汇总表命名为“XX类专业汇总表”。

联 系 人:祁巧艳3326192

附件:1.推荐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限额

            2.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汇总表

   3.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附件下载  关于推荐河南省高等学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doc

教务处

                                                     2017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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