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17年第二批)的函》(教高司函〔2017〕47号)文件精神,请各学院根据学院情况和产学合作需要,主动与相关企业联系,组织师生自愿申报。申报详情参见教育部网址http://www.moe.gov.cn/s78/A08/A08_gggs/A08_sjhj/201709/t20170930_315856.html及通知附件。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17年第二批)的函
教务处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