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查重:首次检测时间为4月27日—30日,第二次检测具体开放时间由各学院自行确定,须于5月4日之前完成第二次检测工作。
2、盲审:5月4—5日为专家评审阶段,盲审按查重合格论文的6%随机抽取。
3、答辩:5月11日—15日为论文集中答辩时间,请各学院自行安排。
4、答辩情况统计:答辩结束请各学院及时统计答辩情况,详细填写《答辩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并于5月22日前将该表电子版提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务必明确以下三种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答辩人员、未参加答辩人员、答辩成绩为及格或不及格人员。答辩情况汇总表必需经教学院长签字盖章。
附件:答辩情况汇总表.xlsx
联系人:马中亚 联系电话:3326159
教务处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