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关于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课堂教学督导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刘炳辉发布时间:2021-03-03浏览次数:2025

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办〔201712号(http://www.htu.edu.cn/rsc/2017/0216/c1612a90909/page.htm)、《河南师范大学关于加强听课工作的若干规定》(师大教〔201923号)和《河南师范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方案》(师大教〔201924号)文件要求,为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督导工作,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切实保障教学质量,现将本学期校院两级教学督导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督导范围

  本学期全体任课教师。

  二、督导方式

  校级督导组、同行督导组采用远程督导与课堂督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督导工作要求

  1.所有督导组成员要对所听课程进行认真、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填写《河南师范大学理论课(实验课)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督导组专家用表)》,做好听课记录。听课结束后及时登陆教学管理系统录入督导成绩。学期末将《河南师范大学教学督导听课记录本》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2.学院同行督导专家要对所听课程进行认真、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填写《河南师范大学理论课(实验课)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同行专家组用表)》,做好听课记录。听课结束后及时登陆教学管理系统录入督导成绩;学院其他人员听课只需填写《河南师范大学听课记录与评议表》。学期末各学院对所有被评教师的评价结果进行统计、汇总并将《河南师范大学同行督导听课手册》和《河南师范大学听课记录与评议表》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备案。

  四、报送材料

  1.河南师范大学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拟参评职称教师和近三年新进教师名单(附件1),提交纸质及电子版。

  2.本学期所有任课教师教学日历(附件2)及教学大纲(附件3)(电子稿以学院-年级-教研室-任课教师分层建文件夹)。仅拟参评职称教师和近三年新进教师提供纸质版教学日历,其他任课教师提供电子版即可。

  材料1请于38日之前、材料2请于319之前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文渊楼208)。

   联系人:刘炳辉  丁雪莲  联系方式:3326602

   附件:

    1:拟参评职称评审教师和近三年新进教师名单.doc

    2:教学日历模板.doc

    3:教学大纲模板.docx


教务处

20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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