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关于编制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炳辉发布时间:2021-10-25浏览次数:452

各相关职能部门及教学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健全我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落实教学质量报告发布制度,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编制发布高等学校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162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教高函〔2021629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现将编制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内容

(一)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包括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及服务面向、本科专业设置情况,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情况及本科生所占比例,本科生源质量情况等。

二)师资与教学条件。描述学校师资队伍数量及结构情况、生师比、本科生主讲教师情况、教授承担本科课程情况,教学经费投入情况,教学用房、图书、设备、信息资源及其应用情况等。

三)教学建设与改革。揭示教学过程各主要方面和关键环节,包括《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使用情况、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等。特别是把《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作为必修教材、按要求开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研究必修课;全校开设课程门数及选修课程开设情况、课堂教学规模、实践教学、毕业论文(设计)以及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等。

四)专业培养能力。展示本科专业培养能力和发展水平,主要描述专业概况,突出特色、优势、问题及困难等。包括主要专业的培养目标、教学条件、人才培养等情况,特别是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与社会人才需求适应性、培养方案特点,专任教师数量和结构、生师比、教学经费投入、教学资源、实践教学及实习实训基地,立德树人落实机制、专业课程体系建设、教授授课、实践教学、创新创业教育、学风管理等概况。

五)质量保障体系。阐述学校人才培养中心地位落实情况、校领导班子研究本科教学工作情况、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日常监控及运行、规范教学行为情况,本科教学基本状态分析,开展专业评估、专业认证、国际评估情况等。

六)学生学习效果。呈现学生学习满意度、应届本科生毕业情况、学位授予情况、攻读研究生情况、就业情况、社会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评价、毕业生成就等。

七)特色发展。总结学校在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特色和经验。

八)需要解决的问题。针对影响教学质量的突出问题, 分析主要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及建议。

二、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要求

(一)编撰本科质量报告内容要求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明确责任目标、落实责任分工,指定专人负责,高质量、高标准完成质量报告的编制工作。侧重阐述本部门2020-2021学年在本科教学资源建设和教学过程管理与服务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成果。要结合工作实际,凝练工作特色和经验,并提出影响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的突出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预期效果。具体分工和要求请参照《河南师范大学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任务分工》(详见附件1)。

(二)填报支撑数据要求

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表分工及填报说明》(附件2)和《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附表》(附件3)填写,报告涉及数据统计时间与2021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的数据一致。具体要求如下:

1.数据的计算方法参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通知》(教发〔20042号)文件(附件4)。

2.财务数据(如经费、工资等)按照自然年计算,截止到20201231;教学数据(学生、教师、专业、课程等)按照学年计算,为2020-2021学年。

3.4项数据,分专业生师比=分专业在校本科生数/分专业教师总数。分专业教师总数=分专业专任教师数+聘请校外教师数×0.5。分专业专任教师指具有教师资格、主要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的人员。单名教师最多归属一个专业,参与多专业教学的教师不得在多专业中重复计算。

对于按专业类招生或未将教师分到专业的,分专业生师比暂时按照所在专业类生师比计。专业类生师比=专业类内所有专业在校本科生数/专业类教师总数。

4.10项数据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通知》(教高厅〔20112号)文件,是指学校开展普通本科教学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仅指教学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302类)(不含教学专项拨款支出),具体包括:教学教辅部门发生的办公费(含考试考务费、手续费等)、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含体育维持费等)、劳务费、其他教学商品和服务支出(含学生活动费、教学咨询研究机构会员费、教学改革科研业务费、委托业务费等)。取会计决算数。

5.分专业名称为教育部正式备案或审批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名称。

2425两项数据可视本校此项工作基础酌情公布。

质量报告中的各项数据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三)排版格式要求:

1.标题:黑体小二加粗居中,单倍行距;

2.一级标题:黑体小三顶左,单倍行距;

3.二级标题:黑体四号顶左,单倍行距;

4.三级标题:黑体小四顶左,单倍行距;

5.段落文字:宋体小四,两端对齐书写,段落首行左缩进2个汉字符。行距20磅。

6.表格:表名置于表的上方,宋体五号居中,表格内文字为宋体,大小根据表的内容自行调整。

7.图:图名置于图的下方,宋体五号居中,单倍行距。

三、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相关材料提交

各相关职能部门将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表及附表中需配合填写的数据及编制质量报告内容的电子版(命名方式:部门名称+教学质量报告)于112日前发送至质量报告工作组邮箱:2018006@htu.edu.cn。纸质版需领导签字并加盖本部门公章后提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文渊楼208室)。

联系人:刘炳辉  丁雪莲   联系电话:3326602

附件.rar

附件:

1.河南师范大学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任务分工

2.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表分工及填报说明

3.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附表

4.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通知

 

教务处

2021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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