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教务处2021年申报职称评审材料审核办法

发布者:刘炳辉发布时间:2021-11-22浏览次数:1793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师范大学2021年度高校教师(实验)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通知》,现将教务处职称评审材料审核办法和要求安排如下:

1教学任务完成情况,以教务管理系统和年终工作量核算的数据为准,数据截至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由教师本人按学年学期顺序填写附件1《任现职以来全日制本专科生课程讲授情况审核表》中的实际课时(节次),学院审核、教学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所有内容一律打印,请勿手工填写。学院将审核合格的《任现职以来全日制本专科生课程讲授情况审核表》和人事处提供的《任现职以来教学任务完成情况一览表》收齐后集中交教务处资源管理科(文渊楼206室),同时为教学为主型教师申报人员开具《公共基础课教师认定证明》。审核无误后,《任现职以来全日制本专科生课程讲授情况审核表》(附件1)留教务处存档备查,《任现职以来教学任务完成情况一览表》经教务处签字盖章后反馈至各教学单位。(联系人:李红伟,联系电话:3328805

2教学质量评价证明数据截至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需要办理的教师从信息门户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点击教学评价结果,可根据自己需要打印任现职以来讲授课程的学生考评成绩、同行评教成绩和督导评教成绩,打印时请设置打印格式(或复制屏幕)打印出姓名和课程名。系统里部分技能课、实验课不显示在教务系统里的,请在学院教务办公室查询自己的成绩并加盖学院公章后到教务处审核。

各教学单位根据实际考评成绩按统一格式填写附件2教学质量评价成绩审核表。学生、校督导和学院同行评价成绩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查询,同行评教成绩由学院负责测评和汇总。学院审批后由学院指派一名负责人集中报送至教务处(文渊楼208,同时报送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两份)。审核无误将教学质量评价证明反馈至各教学单位。(联系人:丁雪莲,联系电话:3326602

3、需要盖章的教案,各学院请将符合要求的教案收齐后由学院统一交教务处综合科盖章。(联系人:李红伟,联系电话:3328805

4、关于教改项目材料审核。(联系人:郝晓燕,联系电话:3326194

以上所有材料的审核须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各学院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审核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1125日上午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物理学院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1125日下午

化学化工学院 环境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水产学院 商学院

1126日上午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软件学院 外国语学院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1126日下午

文学院 教育学部 历史文化学院 旅游学院 社会事业学院

1127日上午

马克思主义学院 法学院  体育学院  音乐舞蹈学院  美术学院

附件1:任职以来全日制本专科生课程讲授情况审核表.doc


附件2: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审核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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