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关于发布《河南师范大学本科生劳动实践课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者:郝晓燕发布时间:2022-09-13浏览次数:761

各学院(部):

根据《河南师范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师大党文〔202162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制定《河南师范大学本科生劳动实践课程实施办法(试行)》,请各学院(部)贯彻执行,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学生劳动实践工作,成立由学院(部)书记和院(部)长任组长,教学副院(部)长和副书记任副组长的劳动教育工作小组,成员应包含教学秘书、教研室(系)主任、辅导员、班主任、院学生会相关代表和学生代表等。

二、积极对接。各学院(部)要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积极开发校外劳动教育基地,及时对接校内劳动实践基地负责人,商定实践类型及规模,制定劳动实践开展计划。

三、认真组织。各学院(部)要认真组织、管理学生劳动实践活动,出台学院(部)劳动实践课程实施细则,保存学生劳动实践过程性档案,总结实践案例,于每年年底向教务处提交劳动实践年度总结材料。

四、材料提交。请各学院(部)于923日之前提交教学院长签字盖章的学院(部)劳动实践课程实施细则和劳动教育基地(每个学院至少1个)情况统计表。

联系人:郝晓燕        电话:3326194

 

附件:1.河南师范大学本科生劳动实践课程实施办法(试行)

      2.劳动教育基地统计表  

      附件

 

教务处

2022913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