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2022年结项及2023年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郝晓燕发布时间:2022-11-04浏览次数:2924

各学院(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2〕661号)、《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2〕660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组织开展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2022年结项及2023年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省级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结项工作

(一)结项范围

1.2021年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一般项目。

2.2020年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重点项目。

3.省教育厅近年来下达的重大招标、委托类项目,以及经批准同意延期结项的往年项目。

(二)申请结项条件

1.已完成立项申请书中确定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形式与立项申请书中承诺的相符。

2.最终成果由项目组成员共同完成,项目主持人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3.最终成果的基本条件和要求见《河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鉴定条件》(附件1)。

4.结项成果为研究报告的需按本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5.公开发表或出版的项目成果在显著位置注明了“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资助”字样的,方可作为结项成果使用,且出版时间限定在项目正式批准立项之日后取得的成果。

6.为打击学术腐败,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和尚未正式出版的著作需在具有正规资质的查新机构开具查新查重证明,费用自理。查重率>20%者暂不予结项,学术诚信由个人负责,出现学术造假等情况将按学校要求严肃处理。

7.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免于专家评审:

1)成果以著作的形式已经出版;

2)获得省部级及其以上成果奖励;

3)提出的理论观点、对策建议等被省部级及其以上党政领导机关采纳(以正式文件为准)。

(三)材料报送内容及要求

1.本次申请结项的项目需提交以下材料:

1)《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结项审批表》(附件2)3份。

2)《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结项统计表》(附件3)1份(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

3)结项形式为论文的项目,需提交论文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将发表的论文刊物封面、目录和论文正文的复印件装订成册;

结项形式为著作的项目,需提交著作原件和封面、版权页、目录、后记复印件各1份,未出版的要将成果打印、装订成册;

结项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需提交研究报告正文打印件1份,正文一律用4号宋体字,将研究报告与相关阶段性成果、采纳证明原件装订成册。

4)其他相关材料(相关论文著作、领导批示、获奖情况及被决策采纳等的证明文件)。

以上材料电子版请按顺序做成一个文档提交,将申报时的《立项申请书》电子版材料附在后面;纸质版须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任何一种形式的成果,报送时均须加装封面、目录;封面应填写项目名称等信息,封面左上方注明:****年度河南省教育厅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

2.时间要求

请于2022年11月18日下午17:00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文渊楼207室,电子材料同步发送至2014144@htu.edu.cn。

(四)其他

1.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以省教育厅立项通知为准,原则上不得变更。

2.达不到上述结项条件的项目须提出延期申请,且只能申请延期一年结项,提交《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调整申请表》(附件4)一式3份,含电子文档1份。已延期一年结项的项目此次如仍不能完成研究任务,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

二、2023年省级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

(一)项目类别及限额

1.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两类。重点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一般项目研究期限为1年。

2.我校将按照省教育厅分配的名额择优推荐重点项目7项,一般项目14项。

3.申报指标:设有师范专业的学院排序推荐。每个学院推荐名额不超过2个;教育学部限报4项;具有教师教育相关职责的职能部门需依托教学单位申报。学校组织评审后,按教育厅分配名额择优推荐。

(二)申报要求

1.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较高的教师教育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其中,重点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同时,项目负责人在相关领域要有一定的研究积累,并按要求参加学校和省教育厅组织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和最终研究成果评议会,汇报课题研究成果。

3)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申报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含负责人)不能超过2个项目。已承担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在规定周期内尚未结项者(包括申请延期结项的),不得申报新的课题。已列入教育部、全国或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省教育厅、省级以上教育科学研究机构、学会、教改项目及其他单位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得省级以上教师教育成果奖的项目,不得再申报。

4)“双导师制”中聘请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中小学一线教师,可以作为课题主持人进行申报。支持和鼓励高等学校、中小学一线教师和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教师、教研员、教育科研人员联合申报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

5)项目组成员不超过8人(含负责人),同时必须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研员或教师进修学校教师、从事基础教育管理的人员参与,比例不少于30%。

2.课题要求

1)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立项范围主要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职前培养、新入职教育和职后的专业发展,以及高等师范教育服务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相关领域。不在上述范围的研究项目不予立项。

2)课题研究强化实践的价值取向,着力解决实践问题,必须紧扣所研究的课题内容,有系统翔实的文献综述,有科学、可行的研究路线和技术方案,重点突出,难点明确,创新点清晰,按时呈报研究成果,确保成果质量。项目中标后不得变更课题内容。

3)课题研究内容要重点关注当前我省教师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工作,聚焦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体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的取向。

4)项目负责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其中,《申请书》第四项“教学改革基础之3一栏”,务必将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的成果分开填写,不符合此要求的,不接受其申请材料。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除取消项目申请资格外,并对有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

(三)材料提交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2年11月18日下午17:00前将下列纸质材料交文渊楼207室,电子材料同步发送至2014144@htu.edu.cn。

1.《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课题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5)5份。

2.《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课题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6)1份(单位排序推荐,签字并加盖公章)。

3.相关证明材料1份: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证书、学位证书及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加人员2019年以来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包括与项目有关的获奖证书,正式出版的著作或发表的论文,纸质材料装订成册。电子材料做成一个PDF电子文档提交。

申请书、汇总表和证明材料电子版合并一个文件夹以“学院+姓名”命名报送。

4.经学校评审,获得推荐申报省级项目资格的需在11月25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另行通知。

 

联系人:郝晓燕   刘书卉   电话:3326194

 

    附件:1.河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鉴定条件

          2.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结项审批表

          3.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结项统计表

          4.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调整申请表

          5.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课题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6.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课题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zip


教务处    

2022年11月4日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