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关于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课堂教学督导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赵换方发布时间:2025-02-17浏览次数:907

各相关单位:

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育教学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构建“五自大学质量文化,根据《河南师范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方案》(师大教〔2019〕24号)要求学校决定继续开展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范围

    本学期全体任课教师。

    二、督导方式

1.现场听课和远程听课相结合。为提高督导质量,便于现场反馈沟通,远程听课占比不超过50%。

2.分组督导。按照国家专业认证要求,为实现精准督导,校督导根据专业类别分为师范组、工科组、理农组、文科1组、文科2组5个督导组开展督导工作。

三、督导内容及要求

1.督导工作重点。一是教学材料查阅监督,如任课教师教学日历、教学大纲教案;二是教师对课堂手机的管控(如需使用手机进行教学,提前备案);三是考核材料检查,如过程性考核材料(如平时成绩构成)、试卷质量等。

2.督导工作要求对所听课程进行认真、客观、公正的评价,做好听课记录校级督导听课结束后及时与任课教师反馈意见建议保持与相关教学单位教学质量评估办公室的沟通与反馈认真填写《河南师范大学教学督导听课记录本》学期末将记录本交至教学质量评估办公室,同时认真完成教务系统中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教学质量评估办公室校级督导的评价结果进行统计汇总。同行督导听课结束后及时与任课教师沟通交流填写《河南师范大学同行督导听课记录本同时认真完成教务系统中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学期末各教学单位将同行督导的评价结果进行统计汇总并做好备案。

3.其他人员听课要求。根据《河南师范大学关于加强听课工作的若干规定》(师大教〔2019〕23号)(见附件1)要求,各教学单位党政领导及教学秘书须按要求完成听课任务,并填写《河南师范大学听课记录本》。学期末各教学单位对所有任课教师的听课意见进行汇总,并将《河南师范大学听课记录本》提交至教学质量评估办公室审核。

4.及时反馈、持续改进。校级督导会同所督导学院(部)以座谈会等形式进行阶段性反馈和交流,教学单位及时对问题和意见进行梳理、总结,并落实整改。

、报送材料

1.为保证教务系统中评教信息完备,请各教学单位务必将本学期实验课全部排入教务系统内,并在实验课开课前两周提交(提交签章纸质版及电子版),理论课课表不再提交

2.为实现全面精准督导专业分组详见附件2,请各教学单位填写《2024-2025学年第学期任课教师情况汇总表》并明确标注出是否需要学生使用手机、拟评职称教师及近三年新进教师(格式及具体要求见附件3)。

以上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请于220上午下班前交至文渊楼214电子版发至邮箱

2018260@htu.edu.cn

    联系人:刘炳辉  赵换方  联系方式:3326602

   附件1 关于印发《河南师范大学加强听课工作若干规定(修订)》的通知.pdf

    附件2  河南师范大学校级督导分组专业一览表.xls

    附件3  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任课教师情况汇总表.xlsx

 

           教学质量评估办公室

               2025217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