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工作安排,我校定于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起为2024级普通全日制本科在校生开设辅修学士学位、辅修专业,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修读资格与要求
(一)我校2024级普通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不含双学士学位专业学生),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二)身体健康,学有余力,主修专业第一学期所有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5及以上,无不及格记录;
(三)无学籍处理和纪律处分记录;
(四)“辅修学士学位”是指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在校生,在保证完成主修专业学业任务的同时,根据有关规定自愿申请,经审核同意,跨学科门类修读第二个专业学位课程,达到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获得另一个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在攻读主修专业的同时,如果申请修读另一专业,且该专业与主修专业属同一学科门类,则视为申请修读“辅修专业”;
(五)学生申请修读“辅修学士学位”,应选择与本人主修专业所属学科门类不同的学科专业(辅修专业不能授予与主修专业相同的学位类别。如主修专业与辅修专业为同一学科门类,则视为申请修读“辅修专业”,只颁发辅修毕业证书,不授予辅修学士学位)。各专业所属一级学科门类及我校授予学士学位类别详见《河南师范大学本科专业设置一览表》(附件1);
(六)辅修采取单独组班、集中授课的方式组织教学,原则上每班人数在30-120人,30人以下不开班(若所报专业未达到开班条件,不再安排补报);
(七)辅修专业课程一般安排在周末两天进行,拟报名辅修的学生,要充分考虑到自己的学习兴趣、学习意志和学习时间,认真思考,慎重选择。原则上报名结束且公示后不再安排退选,如有特殊情况需要退选,请在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后(9月8日至19日工作时间)登录“教务处官网-下载园地”,下载填写《河南师范大学辅修学士学位、辅修专业退学申请表》,向主修学院(部)说明情况、向辅修学院提出申请,两个单位同意且领导签字加盖公章,由辅修学院负责统一收齐后在9月22日17:00前报送教务处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办理辅修退选手续,其他时间不再办理退选。
二、开设专业
我校为2024级开设的辅修专业有:汉语言文学、法学。对开设专业有任何疑问的,请咨询辅修开课单位。
辅修开课单位信息一览表
开课单位 | 开设专业 | 联系人 | 咨询电话 | 办公地点 |
文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祝玉峰 | 3326363 | 文学院201 |
法学院 | 法学 | 李智远 | 3326396 | 法学院205 |
三、收费标准
按照《河南师范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修订)》(师大教〔2020〕8号)文件规定,辅修专业的学费按学分收取,标准为文科类专业70元/学分,理科类专业80元/学分,艺术类专业130元/学分(附件2)。
四、报名、审核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学生报名
学生主修所在学院(部)负责组织本单位学生报名。拟申请修读辅修学士学位、辅修专业的学生请在6月9日至6月20日期间(逾期不再补报)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完成网上报名(具体操作参见附件3)。
(二)主修所在学院(部)初审
学生报名结束后,由学生主修所在学院(部)教务员参照本通知第一部分(一)-(三)条对本院(部)报名辅修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具体操作参见附件4),初审截止时间为6月23日。
(三)辅修开课单位复审
初审通过后,由辅修开课单位负责人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复审(具体操作参见附件4),复审截止时间为6月26日。
辅修开课单位负责人请于6月27日17:00前将本单位已签字、盖章的《河南师范大学学生申请修读辅修学士学位、辅修专业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5)报送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电子版发至jiaowk@htu.edu.cn。
(四)教务处复核及公示
教务处对辅修开课单位复审通过的名单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于7月1日-3日期间在教务处官网上公示辅修拟录取学生名单,学生亦可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辅修报名栏目查询。
(五)辅修课程免修申请
辅修课程免修于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初集中办理一次,其他时间不再办理。
申请课程免修的条件:主修专业培养方案与辅修学士学位、辅修专业培养方案中有相同课程,且主修专业课程(须为必修课)的学分和教学内容的要求相当或高于辅修学士学位、辅修专业的相应课程要求,学生可以申请辅修课程免修,并将该课程成绩作为辅修学士学位、辅修专业相应课程成绩;免修课程不能超过6学分,且辅修学士学位、辅修专业要求的教育实践(专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不能申请免修。
辅修已录取的学生请认真查看主修专业和辅修学士学位、辅修专业的全部必修课培养方案,如有符合申请免修的课程,填写《河南师范大学辅修学士学位、辅修专业课程免修申请表》(附件6,一式3份,加盖教务处公章后由学生本人、辅修开课单位、教务处各留存1份),于9月19日前提交到辅修开课单位。辅修开课单位负责人审核后将《河南师范大学学生申请辅修学士学位、辅修专业课程免修汇总表》(附件7)及学生提交的3份《课程免修申请表》统一于9月22日17:00前报送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逾期不再办理。
注意:申请辅修课程免修的学生,如主修该门课程已有成绩,可在每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一周内通过教务管理系统中“免修申请”模块,选择“已修免修”,用已修的主修课程成绩认定为该门辅修课程成绩;如主修该门课程尚未出成绩,可待有成绩后按上述步骤申请。
(六)学费缴纳
2024级辅修已录取的学生请于2025年9月28日-10月17日工作时间登录财务处微信小程序缴纳辅修学费或到财务处收费管理科(文渊楼1楼130室)现场咨询缴费,逾期不缴学费将影响正常上课、毕业审核。
五、注意事项
(一)根据河南省教育厅规定,辅修学士学位、辅修专业的申报、选拔、审批需在大学一年级第2学期完成,其它学期不再办理相关事宜,请有意向申报者认真查看本通知,按时间要求完成报名、缴费,逾期不再办理;
(二)辅修学士学位、辅修专业的学费不能申请贷款,请根据家庭经济情况慎重考虑;
(三)辅修具体上课时间、地点、课程安排,秋季学期开学后可查看教务管理系统或咨询辅修开课单位负责老师;
(四)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要求,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士学位证书;
(五)辅修为非学历教育,其相应的辅修毕业证书不能在学信网进行学历认证。
联系人:张老师 0373-3326958
教务处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