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关于实施中华文化优秀课程多语种数字化全球传播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连亚锋发布时间:2025-08-08浏览次数:27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进一步发挥语言文字的作用,开发建设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推进数字教育高水平对外开放,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关于实施中华文化优秀课程多语种数字化全球传播计划的通知》(教社语函〔2025405号)及《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关于实施中华文化优秀课程多语种数字化全球传播计划的通知》(教语信司函〔202515号)文件要求,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语言是人类交流思想的工具、传承文明的载体、增进理解的桥梁。中文承载着中华民族数千年的文明智慧,是中国贡献给世界的重要公共文化产品。

本计划旨在通过充分调动高校师生积极性创造性,聚焦中华文化传承传播的重要领域以汉字及其蕴含的中华文化为切入点,生动、简明、准确地介绍该领域的关键术语,开发建设一系列宣传中华文化的多语种数字化精品课程,丰富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课程资源,并将其作为公共文化产品在海内外推广传播,服务国内教师开展教育教学以及国际社会开展中文教育。

二、课程要求

精品课程应采用视频形式,基于视听和影音创作规律,并符合以下要求。

()坚持正确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开发建设规范优质的数字化教育资源,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相关政策法规要求,符合国家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在涉及国家主权、意识形态等原则问题上立场鲜明。

()体现科学规范。确保学科知识专业权威、课程语言准确得体、视频素材科学适切,语言、文字、符号、单位等使用要符合相关要求,严禁可能存在任何争议的内容表述。

()突出教学效果。体现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独特美学、深厚情感理念和经典高雅意境,具有一定的创造力和感染力,起到良好的国内国际传播示范效应。

()明确知识产权。应当使用无产权争议的素材,提倡利用已有素材和教学成果。优先使用原创性素材,使用AI(人工智能)制作素材需标注清晰,使用购买素材需提供相关凭证和授权证明。

三、工作安排

1.参与教师不限学科及专业领域,所有教师均可申报。

2.报名经学校推荐,教育厅、教育部审核通过后,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组织专家围绕视频策划、影音创作、文案写作等开展远程视频培训。培训结束后,报名团队对照课程要求和制作要求开发建设课程,经学校审核后,按照有关要求提交至教育部。

3.课程经教育部遴选后,课程开发建设团队与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办理知识产权授权等事宜,并配合完成资源内容审核、技术审核和资源入库等。入选课程经统一翻译成多语种后,将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国际版和国家语言资源服务平台展播。

4.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将对纳入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国际版和国家语言资源服务平台的课程开发建设团队颁发证书。

四、材料报送

请申报人将报名表和报名汇总表,将文件夹以“姓名-课程名称”命名提交至所属教学单位。教学单位审核后,81518: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报名材料(包含Word电子版及盖章之后的PDF扫描件)上传至下方链接,培训时间和视频提交方式等另行通知。

上传链接:https://file.htu.edu.cn/u/d/5bf813863f914771ae6a/上传时选择“上传目录”即可直接上传文件夹,无需压缩文件。

 

联系人:连亚锋   联系电话:0373-3329308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关于实施中华文化优秀课程多语种数字化全球传播计划的通知.pdf

    2.制作要求.pdf

    3.报名表.docx

    4.报名汇总表.docx

 

教务处  

202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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